建筑电气施工图图纸审查疑问解答
1、关于住宅建筑中高层一类住宅的防雷类别划分问题。结论:高层一类住宅防雷类别应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中3.0.3、3.0.4及《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中10.1、10.1.2执行,不能对高层一类住宅一概而论划为二类防雷建筑。设计时可以加强防雷的设防,审查只对不满足防雷等级时提出要求。2、关于对烟台市实施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配套费的住宅设计深度标准的问题。结论:执行配套费的项目,为避免设计上冲突,出现不必要的变更与一些电缆、桥架、配电箱重复招标订货,设计上可以作相应的划界分工,对分离出的部分可以简化设计,做到各负其责。与业主另有约定者按约定。3、关于是否设置航空障碍灯的问题。结论:应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10.3.4条并提请业主与航空主管部门联系,决定是否设置。设计时建筑群、独立单体建筑情况应分别考虑,建筑群要统一设置,且应考虑其光在夜间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审查只对规范要求必须设置的建筑提出要求。4、关于地下车库消防广播如何分路设置的问题。结论: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