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施工安全协议书
高空作业施工安全协议书物业管理处(以下简称甲方)与维修、装修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为保证文明施工及消防、治安安全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有关规定特签订合同如下,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为乙方开据施工许可证和出入证,配合乙方为施工创造条件。 2、甲方工程部及保安部门负责检查工程的文明施工。消防、安全等情况,及时制止施工现场中存在的各种违章现象,并根据有关规定,按情节轻重对乙方及当事人做出处理。(按大厦有关规定执行) 3、甲方负责工程竣工后的消防安全验收工作。 二、乙方责任: 1、进入楼宇的维修、装修施工单位,须持市、区、县级以上施工营业执照。国外施工队,须持有进京承包工程许可证和综合说明(企业基本情况,施工能力等)。 2、乙方应将经公安消防机关审核批准的施工方案及防火安全措施交甲方保安部和工程部备案,并向甲方保安部门提供施工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照片,同时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凭财务室收据到保安部办理
关于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 加
关于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 加强行业自律 确保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通知市规发〔2004〕753号 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是工程建设的基础环节,其质量状况直接影响到建设工程的质量和效益,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进一步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通知如下: 一、各勘察设计单位要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完善并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的有关精神,"牢固树立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求真务实,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安全进行检查,确保在工程勘察设计阶段不出现安全事故隐患。 二、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安全责任制,并依法对勘察设计质量负主体责任。在安排生产任务的同时要逐级落实质量责任。 三、勘察设计人员在勘察设计活动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勘察设计标准、规范。特别是对涉及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的问题要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并对所勘察设计的项目负终身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