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三方安全协议书范本
cosmos_bai
cosmos_bai Lv.2
2009年12月04日 15: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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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协议书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总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丙方)为了全面履行丙方、乙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丙三方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协议。在签订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应认真履行。

安全生产协议书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总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丙方)


为了全面履行方、乙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丙三方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协议。在签订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应认真履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四、承包范围:


五、承包方式:

六、监理单位:

七、总承包单位:


第二条

甲、乙、丙三方共同责任


一、甲、乙、丙三方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二、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规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五、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

第三条
甲方、丙方的具体责任


一、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 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甲方、丙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三、甲方、丙方应当设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 由乙方遵照执行。
四、甲方、丙方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乙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五、甲方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丙方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 15 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六、甲方、丙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有权提出有关建议和整改意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时可要求乙方停工整顿。同时有义务对乙方的安全工作提供配合与协作。

第四条
乙方的具体责任


一、乙方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二、乙方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三、乙方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本项目的施工安全由 负责。
四、乙方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五、乙方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六、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七、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八、乙方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乙方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 )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 ) 土方开挖工程;
   ( ) 模板工程;
   ( ) 起重吊装工程;
   ( ) 脚手架工程;
   ( ) 拆除、爆破工程;
   ( )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乙方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九、建设工程施工前,乙方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十、乙方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十一、乙方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乙方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十二、乙方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乙方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十三、乙方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十四、乙方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十五、施工单位应监督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十六、乙方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 ( 制造 ) 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十七、乙方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乙方、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 30 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十八、乙方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乙方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十九、乙方应对进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接受教育、培训的所有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字。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乙方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二十、乙方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乙方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二十一、乙方应设专人负责施工的日常安全检查、监督与整改工作,确保作业环境安全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杜绝带安全隐患作业。
二十二、乙方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主管部门、监理人员、甲方以及其他有关人员的要求、整改通知、停工指令等进行安全检查与整改,并在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工作。
二十三、乙方应保证遵照甲方下达的《施工安全措施》、《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制度》执行。
此协议作为工程分包合同的附件。


协议订立时间: 协议签订地点:

合同有效期自

日至工程交工

建设单位(甲方): (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分包单位(乙方): (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总承包单位(丙方): (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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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大福
2010年03月29日 08:52:33
2楼
没啥说的,正好需要,太好了,顶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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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ewxy
2010年08月22日 07:33:28
3楼
正在寻求,谢谢楼主。:handshake :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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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jhong253
2010年08月25日 10:56:24
4楼
谢谢楼主的无私奉献,挺好的资料,值得大家借用谢谢啊,望楼主再接再厉,争取上传更好的资料,谢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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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yiju
2010年11月17日 13:12:18
5楼
有借鉴作用,谢谢楼主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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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xid
2012年09月04日 22:14:16
6楼
谢谢,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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