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基础考试参考书目一、高等数学同济大学编:《高等数学》(上册、下册)(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1988年。同济大学数学教研室编:《线性代数》(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年。谢树艺编:《工程数学--矢量分析与场论》(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1985年。陈家鼎、刘婉如、汪仁室编:《概率统计讲义》(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1982年。二、普通物理程守洙、江之永主编:《普通物理学》(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1979年。三、普通化学1. 浙江大学编:《普通化学》(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1988年。2. 同济大学编:《普通化学》。同济大学出版社,1993年。3. 刘国璞编:《大学化学》。清华大学出版社,1994年。4. 余纯海、齐昌瑶编:《工程化学》。东北林业大学出版社,1996年。四、理论力学1. 哈尔滨工业大学理论力学教研室编:《理论力学》(第4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4年。
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报考指南
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报考指南考试介绍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从事公用设备(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等)专业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国家对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下设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公用设备专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公用设备专业委员会),由建设部、人事部和有关行业协会及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的专家组成,具体负责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考试、注册和管理等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地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考试组织、取得资格人员的管理和办理注册申报等具体工作。 建设部、人事部共同负责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公用设备专业委员会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年度试题、评分标准与合格标准和具体组织实施考试工作;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