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面排水系统的设计规范
一、屋面排水设计规范 屋面排水设计的主要任务首先将屋面划分成若干个排水区,然后通过适宜的排水坡和排水沟,分别将雨水引向各自的落水管再排至地面。 具体步骤: (1)确定屋面坡度的形成方法和坡度大小; (2)选择排水方式,划分排水区域; (3)确定天沟的断面形式及尺寸; (4)确定落水管所用材料和大小及间距,绘制屋顶排水平面图。 单坡排水的屋面宽度不宜超过 12m,矩形天沟净宽不宜小于 200mm,天沟纵坡最高处离天沟上口的距离不小于 120mm。 落水管的内径不宜小于 75mm,落水管间距一般在 18m~24m 之间,每根落水管可排除约 200 平方米的屋面雨水。 水专业规范,每根落水管可排除约 250 平米的屋面汇水面积(汇水面积含屋 面的墙面面积)。<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的疑惑
1、第4.2.4条关于排水管道充满度的规定,后面有一个注明:“在计算污水管道充满度时,不包括短时突然增加的污水量……”,短时突然增加的污水量是指的什么?高峰时增加的流量吗?根据3.1.1条,管道的设计流量以平均日流量计算,也就是说在平均日流量下满足充满度的要求,在最高时流量下就超过规定的充满度。2、第4.2.4中第二小点:“雨水管道和倒流管道应按满流计算”,是指在雨天,有截流倍数的雨水进入时(假如截流倍数为1,合流管道的总流量为2Q),按满流计算管径吗?还需要校核旱季只有污水没有雨水进入时的管道充满度吗?如果合流管道还有雨污分流的污水管进入,该怎么确定设计水量呢,最保险的是:合流进入的部分按2Q计算,分流管道按高峰流量计算,以两部分的总流量、按满流计算下游的管道;或者是:合流进入的部分按2Q计算,分流管道还按平均流量计算。不解。。。。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旧版
[规范]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一) 作者:本站搜集 文章来源:本站搜集 点击数:5370 更新时间:2004/11/29 8:39:49 前 言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局部修订公告第6号 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由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局部修订的条文,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规范中相应的条文规定同时废止。现予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7年9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的通知(88)建标字第196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建设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室内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设计规范》已经修订完毕。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修订后的《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为国家标准,自1989年4月1日起施行。原《室内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设计规范》TJ15-74同时废止。 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