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来讨论橡胶拦河坝工程规模的确定问题
众所诸知,橡胶坝作为一种拦河低坝形式,近年来在低水头水力资源开发中广泛使用。在很多工程的设计中,橡胶坝挡水时的最高水位一般为设计的正常高水位,在洪水时塌落为泄水建筑物,河道基本恢复天然泄洪原状,在这种情况下,橡胶坝工程的规模的确定现阶段有三种争论:一是按正常库容确定;二是按泄洪规模确定;三是按校核库容确定。据我所知,就广东和福建两省对此类型工程的审查而言,广东灵活掌握,在橡胶坝泄洪期如基本保持河道行洪原状,则可按正常库容确定规模;而福建一般均要求按校核库容确定,这样,就河床式径流电站而言,往往出现装机只一两千千瓦,正常库容只有一两百万立方米,而校核库容超过一千万立方米的情况,这样工程确定为中型是否合理?上述三种确定方式哪种更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