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专项论证技术要点,2010
(室外给水、排水、燃气、热力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篇) 建质[2010]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一日本技术要点适用于抗震设防区的下列工程: (一)20万人口以上的城镇或7度及以上的县及县级市,其主要取水设施和输配水管线,管网中的加压或提升泵房,水质净化处理厂的主要水处理建(构)筑物、配水井、送水泵房、中控室、化验室等; (二)20万人口以上的城镇或7度及以上的县及县级市,其污水干管(含合流),管网中的加压或提升泵房,主要污水处理厂的主要水处理建(构)筑物、进水泵房、中控室、化验室,以及城市排涝泵站、城镇主干道立交处的雨水泵房; (三)20万人口以上的城镇和所有县及县级市,其主要燃气厂的主厂房、贮气罐、加压泵房和压缩间、调度楼及相应的超高和高压调压间、高压和次高压输配气管道等主要设施; (四)50万人口以上的城镇的主要热力厂主厂房、调度楼、中继泵站及相应的主要设施用房,热力管网的主干线。 (五)易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生活垃圾处
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专项论证技术要点(城镇桥梁工程篇),2011
简要说明: 适用于抗震设防区位于城市快速路、主干道路、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下列城镇桥梁工程: (一)主跨跨径150m及以上的斜拉桥、悬索桥等缆索承重桥梁以及拱桥; (二)立体交叉线路为3层及3层以上(不计地面道路及地道)的大型互通立交桥梁; (三)采用国内尚无工程应用实例的减震、隔震技术(以下简称特殊减震、隔震技术)或结构材料超越现行设计规范(以下简称新材料)的桥梁; (四)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g,g为重力加速度)的下列桥梁: 1、建设在软弱土、液化土层等现行设计规范定义为对桥梁抗震不利的地段,且单跨跨度超过80m或总长超过500m的桥梁; 2、联长超过250m的连续桥梁; 3、单跨跨度超过50m或者联长超过150m,且曲率半径小于15b(b为桥宽)的曲线桥; 4、单跨跨度超过80m,且属于结构动力特性复杂的异型桥梁; 5、墩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