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要什么人员?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1、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2、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3、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4、有符合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其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医疗废物处置的卫生标准和要求;5、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6、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7、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1、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 2、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3、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 4、有符合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其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医疗废物处置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5、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 6、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7、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
这5种情况无需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环境保护部公布的“关于征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环办土壤函[2017]2001号) (一)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在其厂区(场所)内,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本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利用或者处置。 (二)在同一省级行政区内,同一母公司或集团公司所属的子公司之间使用共享设施,对各子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利用或者处置。 (三)仅将位于同一工业园区内的特定企业产生的特定种类的危险废物作为生产原料进行定向利用。 (四)以技术研发、验证为目的对危险废物进行利用或者处置。 (五)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可以实行豁免管理的危险废物经营活动。 <
浅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与市场竞争
浅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与市场竞争 前 言 行政许可是国家行政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也是国家行政管理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做为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的一种,是指环境保护行政机关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申请从环境保护角度进行依法审查,并做出是否准予的行为。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赋予被许可人进入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贮存市场的准入特定权利,该项行政许可的设定目的是通过设置市场准入标准,确保进入危险废物处置市场的厂商达到一定的技术标准和环保要求,防止发生二次污染。 《国务院关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管理办法》自2004年7月1日开始实施以来,对于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规范危险废物经营市场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制度的不断推进和实施,获得许可持证经营的单位逐渐增多,与此同时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过度竞争的情况,如何进一步规范市场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亟待 解决的一个课题。1.危险废物经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