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某电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政和县双溪水电站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一、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1、工地负责人对所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和直接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重要设施、设备交接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不违章指挥,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遵章守纪,不违章冒险作业;经常组织安全检查,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与事故调查处理。2、施工队长、施工员对所管辖的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随时检查作业现场内的各项防护措施、设备的完好使用情况,随时消除不安全因素;不违章指挥;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督促检查作业人员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发生事故立即上报,保护现场。3、安全员在业务上受企业安全科指导,协助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各规章制度;经常深入工地一线,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并提出意见和措施;参加审查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深入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