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库区相关生态环境监测技术研究
三峡库区相关生态环境监测技术研究 由科技部科研院所社会公益研究专项资助,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国家环保总局信息中心、国家地质调查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技术方法研究所、武汉大学等单位共同承担完成的“三峡库区相关生态环境监测技术研究”近日通过验收。该项目综合应用遥感、GIS、GPS等技术对三峡库区土地利用/植被覆盖变化、水质、滑坡灾害进行监测和过程建模,取得了多方面研究成果: 1、形成了比较完整的“3S”技术与常规监测相结合的库区土地利用/植被覆盖、水质水环境、地表形变与滑坡灾害监测技术流程,实现了点-面相结合的连续监测与时空建模; 2、比较全面地掌握了三峡库区典型试验区土地利用/植被覆盖、水环境、滑坡等生态环境现状,获得了不少有价值的结论,对库区生态环境管理和保护具有的参考价值; 3、通过结合1990年以来的多期Landsat TM/ETM数据、2000年以来的Terra/MODIS数据及地面调查资料进行分析,基本掌握库区近年土地利用/植被覆盖宏观变化的空间分布基本情况及成原因,得出有一些重要结论,可为重
环境监测实验室的时常防护与管理
摘 要:本文主要是对我国环境监测实验室的时常防护与管理现状进行探讨分析,并提出相应的策略。 关键词:环境监测实验室;防护与管理;策略 环境监测实验室涉及到数学.物理.生物以及化学等领域,同时,在日常的运作过程中还需要使用各种化学原料.化学试剂以及仪器设备等。同时,环境监测实验室必须要长期处于高压.高温.带有辐射.易燃易爆的环境条件下开展科研工作,从而其日常的防护与管理显得非常重要,因为它会直接影响到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在日常的环境监测实验室防护管理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要呈现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实验室中的剧毒药品.化学危险品.电源.化学气体等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因素必须加以控制,并逐步建立与完善一套有效的应急管理体系。
黑龙江环境监测管理法规
黑龙江省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环境监测管理,发挥环境监测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环境监测和环境监测管理。 第三条 环境监测包括: (一)环境质量监测。对环境中各项要素及生态指标进行监测,掌握环境质量状况、生态变化规律、预测环境质量发展趋势。 (二)污染源监测。对污染物排放源的排污情况监测;固体废物的产生、储存、处置、利用和排放点监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果监测;污染源排污申报情况抽查监测;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监测等。 (三)应急监测。因自然灾害或突发性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危害时,对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和污染范围以及生态破坏程度、范围等进行的监测。 (四)委托监测。受单位、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的委托,对污染事故、污染纠纷、环保产品评定及室内环境要素等进行的监测。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监测工作纳入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计划,将环境保护农业、国土资源、水利、林业、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