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清单计价法时如何对PHC管桩工程计价
按清单计价规范,管桩工程量应以设计桩顶计算至桩尖,例如,设计桩尖要达到-40m,设计桩顶标高-2m(即要求送桩2m),则清单上的工程量为38m,送桩什么的都包含在其中。可事实上,管桩工程量几乎都是按实结算,因为施工中有桩长和最后贯入度(或压桩力)双控的要求,实际工程量几乎不可能和设计一致。另外,配桩也不可能使送桩正好达到设计标高,总得多配一两米以防送的过深将来接桩麻烦,例如一根桩打了45m,配三节15m管桩,正好到地面没有送桩,将来倒是要截去2m的桩头。原来的清单中倒是没有包含截桩头的费用。请教下这种情况如何处理?能否在招标时或合同谈判时就要求最终工程量都按清单规范中约定以设计桩顶以下的实际桩长结算,要求施工单位报价时考虑所有送桩,截桩,多配桩长等不确定因素?
PHC预应力管桩基础工程,问题求助(急)!
近期小生接收了一个工程,原设计不是本人做(设计人离职),圆形承台桩基础,承台直径15m。桩数30根左右。但是现在工程施工问题比较多,PHC直径600管桩出现不能达到设计深度的突出问题,本人经验尚浅,下面拿出一个比较典型的基础希望各位高手指点迷津,不胜感谢!附件:桩布置图及打桩现状结果;计算书。 一、简介: 该基础承受较大上拔、水平力(见计算书);由于施工单位盲目施工出现与设计地勘不符情况未通知工程各方、地勘报告不够准确,导致原设计桩长17m,打桩进行部分后优化为12m;然而最终打桩结果是大部分桩有效桩长约为9.0m,没有通知设计增加桩数量,而且集中在一侧,少部分有效桩长10m左右具体数据在附图中,本菜鸟按最短有效桩长计算结果不能满足设计要求,具体问题如下。 二、疑问求教:1.对于水平力(该基础承受上部水平荷载608KN)较大,计算过程中桩顶水平位移系数选取过程中,对于铰接、固结如何界定(该工程采用桩头进入承台100mm,),安桩顶位移控制计算结果,单桩水平承载力低于试桩结果60%以上,如何选取。2.计算结果突出问题是竖向承载力、抗拔、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