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 CECS24:90
主编单位:公安部四川消防科学研究所审查单位:全国工程防火防爆标准技术委员会批准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批准日期:1990年9月10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贯彻实施国家的有关建筑防火规范,使用防火涂料保护钢结构,提高其耐火极限,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特制订本规范。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物及构筑物钢结构防火保护涂层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第1.0.3条钢结构防火涂料的应用,除遵守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国家有关防火规范及其他现行规定。第二章防火涂料及涂层厚度第2.0.1条钢结构防火涂料分为薄涂型和厚涂型两类,其产品均应通过国家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方可选用。第2.0.2条薄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的主要技术性能按附录二的有关方法试验,其技术指标应符合表2.0.2的规定。薄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性能表2.0.2项 目 指 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