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家医院未通过环保验收被点名
日前,环保局公布了7月份第二批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胸科医院、人民医院、三中心分院、西青区卫生局等7家单位都因未通过环保验收等问题被点名,昨天记者联系其中三家医院,医院相关负责人均表示,被点名的项目都已经进行了整改。 胸科医院: 2015年6月11日,市环保局对天津市胸科医院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单位迁址新建项目和新建科研楼查体中心医疗设备等用房项目正在使用,且至今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市环保局决定责令该单位迁址新建项目、新建科研楼查体中心医疗设备等用房项目立即停止使用,共处人民币4万元罚款。 记者昨天联系到胸科医院的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新建科研楼项目二期工程并没有投入使用,还在进行收尾工作,其余项目,该院正在按照相关要求积极办理环保验收。 人民医院: 2015年5月14日,市环保局对天津市人民医院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医用直线加速器、核医学科ETC-99mTc、数字减影机核技术应用项目于2010年3月22日通过环保审批,现该项目中的射线装置和核医学科已投入使用,至今未依法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