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幕墙的抗震要求及设计
一、建筑幕墙的抗震要求 建筑幕墙的抗震性能应满足GB 50011的要求。 建筑幕墙应满足所在地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建筑幕墙,其试验样品在设计的试验峰值加速度条件下不应发生破坏。幕墙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应进行振动台抗震性能试验或其他可行的验证试验:①面板为脆性材料,且单块面板面积或厚度超过现行标准或规范的限制;②面板为脆性材料,且与后部支撑结构的连接体系为首次应用;③应用高度超过标准或规范规定的高度限制;④所在地区为9度以上(含9度)设防烈度。二、建筑幕墙抗震设计原则建筑幕墙的抗震设计遵循“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设计原则。按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的建筑,其基本的抗震设防目标是:①当遭受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主体结构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可继续使用;②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设防地震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