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五控制”
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五控制” 随着基础设施建设事业的迅速发展,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在“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的基础上将“安全控制”和“现场文明施工控制”纳入监理工作范畴尤为重要,这必将顺应新形式下可持续发展的大气候。监理工作中需充分处理好“五控”的辨证关系,使建筑工程建设事业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1.问题的提出 我国的建筑工程建设事业在最近的几十年中以形式上的由“人海战术、经验管理”到“机械化施工和信息系统管理”;以观念上由“资金靠拨付,只注意内在质量”到“资金有偿,质量上内实外光”。在这种过程中真可谓是日新月异,它凝聚了无数建设者的辛勤劳动和集体智慧,在日趋规范的工程施工管理中不断总结和积累,不断更新和完善。监理工作的重要性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并概括性地提出了监理工作的三控制(即质量控制、工期控制和投资控制)、两管理(即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和一协调。本人认为,在全社会普遍重视安全及生态环境的今天,工程建设也应将人身、设备列至工程的安全及现场的文明施工提到一定的高度上来认识并付诸实施,应将其纳入监理的职责范围,将
山西监理工程师可以报名了
[山西省]2006年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http://www.jianshe99.com/html/2006/1/yu905835416121160024095.html晋建建函字[2006]5号 各市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专业厅、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112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0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资格及考试成绩管理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人办发[1997]105号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资格条件如下: (一)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四份卷考试,考试成绩实行2年滚动管理。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称,并任职满3年。 2、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称。
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程序
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程序按照《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建设部令第18号)、《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试行办法》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的实施意见([92]建建监字第21号)的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有下列情况变化时,应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1、监理工程师调换监理企业;2、监理工程师职称或专业发生变化;3、监理企业名称变更;4、监理企业撤销、合并等。为使变更注册人员了解有关手续,现将有关程序和要求公布如下:一、经本人提出变更申请,填写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及其它有关证明材料。二、原聘用企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三、原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注册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在《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上加盖“作废”章。四、现聘用企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五、现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注册主管部门收回原《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将变更注册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