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地暖保养以及回填经验
本帖最后由 小狮子 于 2013-12-31 10:59 编辑 地暖系统未经调试,严禁运行使用。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运行调试,应在具备正常供暖和供电的条件下进行。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调试工作应由施工单位在建设单位配合下进行。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调试与试运行,应在施工完毕且混凝土填充层养护期满后,正式采暖运行前进行。 初次加热时,热水升温应平缓,供水温度应控制在比当时环境温度高10℃左右,且不应高于32℃;并应连续运行48h;以后每隔24h水温升高3℃,直至达到设计供水温度。在此温度下应对每组分水器、集水器连接的加热管逐路进行调节,直至达到设计要求。 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供暖效果,应以房间中央离地1.5m处黑球温度计指示的温度,作为评价和检测的依据。 施工过程中,应防止油漆、沥青或其它化学溶剂接触污染加热管。 地面辐射供暖工程施工过程中,严禁人员踩踏加热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