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装修经验与教训
我的家居装修经验与教训 我的新居总算基本装修完了,有人说,家居装修是一个遗憾工程真是一点不假,对此,我深有体会,下面把我的家居装修经验与教训告诉大家,希望对大家有点帮助。一 用工方面 1.用装修工人的顺序为水电工—泥工—木工—油漆工。忌所有工同时进场,但木工与泥工应有同时到场的时候,这样配合好一点.所有用工中,木工最为重要,请到一个好木工,您的装修就成功了一半。对此,我有着非常的遗憾,请的泥工还比较好,但木工不怎么样,把我气死了。 2.现在的家居装修,已有一些装饰公司提供一条龙的服务,这些公司的价格一般比自己请工的费用要高一些,对于有时间自己购料和会监理的人来说,自己请工人是可节省不少资金,但现在装修工人主要靠像“传销”那样互相介绍,他们大多是来自新港、沙河等地的农工,良莠不齐,而且工价也不低。有条件的尽量请装饰公司为好。 3.工人施工的质量如何,一定要自己到正在施工的人家去看看,不能光听装修工人说,装修工人往往是说的比做的要好。二 用料方面 1.要到华东装饰市场、天马建材城、福建建材城等地多转、多问、多看,货比三家
[重要]关于房屋接地的讨论。
小弟前些天买了个电热水器,听到很多电死人的事故,所以很关注安全问题。后来查资料得知此类设备都必须可靠接地才能保证安全。而根据我的调查,我家楼房是没有地线的。我家的楼房是90年以后盖的,查资料国家规定86年后的必须3相5线制,而我家却还是3相4线制,同时得知同事很多90年以后的房子也都是3相4线(现在的已经是3相5线了)。虽然平时设备不漏电就没什么问题,但一但漏电就是性命有关的事情,居然可以这么不负责人。而且似乎和我同样情况的家庭不在少数,请问遇到这样的情况大家有什么好的建议,我希望能解决安全问题,毕竟谁也不希望在这样的条件下使用。是否可以追究房地产开发商的责任呢?如果可以该怎么办?希望大家勇于参与讨论。
规范规定多层砌体房屋的总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顶或檐口的高度
嵌固条件较好一般指下面两种情况:(1) 半地下室顶板(宜为现浇混凝土板)的标高在1.5m以下,地面以下开窗洞处均设有窗井墙,且窗井墙又为内横墙的延伸,如此形成加大的半地下室底盘,有利于结构的总体稳定,半地下室在土体中具有较好的嵌固作用。(2) 半地下室的室内地面至室外地面的高度大于地下室净高的二分之一,无窗井,且地下室部分的纵横墙较密,具有较好的嵌固作用。在这两种嵌固条件较好情况下,带半地下室的多层砌体房屋的总高度允许从室外地面算起。若半地下室层高较大,顶板距室外地面较高,或有较大的窗井而无窗井墙或窗井墙不与纵横墙连接,构不成扩大基础底盘的作用,周围的土体不能对多层砖房半地下室起约束作用,则此时半地下室应按一层考虑,并计入房屋总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