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件: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4号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已于2004年6月29日经第37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汪光焘 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实施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制度。 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一、总则第1条 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维修作业和施工安全管理,适应铁路大面积提速的要求,做到运输、施工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办法。第2条 营业线施工系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主要项目如下:1、施工作业(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双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架设、辅设桥梁、人行过道、管道、液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3)在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辅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作(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5)在信号、联锁、闭塞、CTC、列控等行车设备上的大中修施工作业。(6)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大修及大型养路机械施工作业,接触网大修作业。2、维修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