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深圳市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 建设局批准,本工程于 年 月 日邀请投标、协商议标确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依据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颁发的(GF--96--0205)《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深圳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含义 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 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为实施工程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1.2 发包方(简称甲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3 承包方(简称乙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
关于建筑装饰工程装配式施工
随着建筑装饰工程行业的发展装配式施工也已经进人一个可实施的阶段,在实施的发展装配式施工的过程中公司层面总的技术规划相当重要。主要体现在: 1 宏观规划,确定各个针对性课题,组织攻关,逐个研究,再逐个解决。 2 专人大力开发、收集、消化能直接或间接用于装配式总成施工之中的材料、技术和方法。装配式总成化施工方式需要大量新概念、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新信息作为技术支撑,缺少信息往往阻碍某些问题的解决,信息是很总要的。技术信息量和消化能力是推进装配式总装式发展极其重要的环节。 3 装配式总成施工模块的定型和普及推广。装饰总成化发展进程中,各个项目部会创造许多新的施工设计节点和方法,不断为预制总成装配施工提供新的元素。及时汇总各类有效设计节点,进行汇编,形成比较规范、成熟的标准模块和做法,及时普及推广开来,是加速推进预制总成装配式施工的有效方法,同时还要增加规范的可行性。 通过技术部门的宏观规划、信息收集与消化、设计标准模块加以普及与推广,按照计划、有步骤加速推进总装式发展进程,有助于装配式施工更早
建筑装饰工程成本管理探研
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市场条件下,加强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是装饰企业突破发展瓶颈、增加市场份额、实现经济效益、增强市场核心竞争力的必由之路。而工程项目是建筑装饰施工企业的利润源泉,在一份优秀的建筑装饰设计框架下,施工项目管理事项是一个系统工程,这一切的管理内容,无不与成本的管理息息相关,项目成本管理工作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全过程,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因此,加强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研究和应用,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一、建筑装饰工程成本管理内容建筑装饰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的内容应该主要包括成本预测、成本决策、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等环节,各个环节在整个成本管理过程中发挥着各自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作用,并以成本控制为核心,依靠成本信息的传递和反馈构架起一个完整的有效运转的成本管理体系。从控制流程上来将,可以对工程项目成本的形成进行全过程、全面的控制,具体的控制内容包括:(1)工程投标分阶段的工程成本预测控制;(2)施工准备阶段的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通过多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从中选择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