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深圳市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 建设局批准,本工程于 年 月 日邀请投标、协商议标确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依据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颁发的(GF--96--0205)《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深圳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含义 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 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为实施工程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1.2 发包方(简称甲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3 承包方(简称乙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
结构及水工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江门市和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由于工程进展的需要,甲方拟将 结构及水工 工程交给乙方以包工不包料(除模板工程外不包主材)的形式进行施工,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件的施工合同。一、承包工程项目:1、工程项目名称: 滘北经济联合社商住楼 2、工程地点: 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与活力路交叉处 3、承包范围:现有图纸以及图纸会审记录、设计修改、工程联系单内所有的结构及水工工程,自图示基础及以上包括基础垫层土方平整、垫层、基础、主体、女儿墙、屋面造型、构造柱、过梁、压顶、结构线条、飘板、花架、化粪池等的钢筋制安、模板制安、砼、水工(砌砖、抹灰、外墙砖、地面砖、内墙砖、踢脚线、平立面水泥砂浆层、安装葫芦瓶、防水工程保护层、防水工程找平层、层屋面瓦、安装室内PVC排水管、室外排水系统、等泥水工工程)所有项目。4、承包方式:1) 由乙方包工、包工期、包自用施工工具、包质量、包安全、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2) 由甲方提供钢筋、电焊条等主材材料,乙方自备钢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