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深圳市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 建设局批准,本工程于 年 月 日邀请投标、协商议标确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依据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颁发的(GF--96--0205)《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深圳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含义 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 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为实施工程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1.2 发包方(简称甲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3 承包方(简称乙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
关于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技术应用
新型装饰材料和制品已在多层建筑工程中大量推广应用, 并取得了较好的技术经济效果;同时,新的施工工艺也层出不穷,并有由湿作业向干作业发展,以“ 贴、涂、喷”为主的趋势。 复杂体型的多层建筑与超多层建筑物的不断出现,以及新技术、新材料及新工艺的广泛采用;对装饰工程的施工程序以及管理也提出更高的要求。 1 多层建筑装饰的施工程序 于多层建筑装饰工程, 为防止空间立体交叉流水作业过程中,互相干扰和污染,宜从上而下实施施工。 在装饰阶段,先外墙批灰后室内精装饰;而室内精装饰,先上一层后下一层、先湿作业后干作业,先里间后外间、先天花再墙面后地面。 室内装饰在逐层批灰、预埋水电线管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