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随着施工进度,我将上传个种规范 由于本人对电脑的操作不是很熟练,所以有些表格不能及时的发上来,在这里说声对不起如果有人有新版的规范请发上来,我给予奖励 主编单位:上海市建筑工程局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备案 实行日期:1984年5月1日 关于批准颁发《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 (83)城科字第760号 我部组织进行了国家标准《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7—66)的重新修订工作。修订稿业经会审通过,现批准颁发,并报国家计委备案,自一九八四年五月一日起实施,编号为GBJ202—83。 这本规范的具体修订工作,是在上海市建委主持下,由上海市建工局主编,会同铁道部、水电部、河南、广东、陕西省建工局,上海市市政工程局和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所属设计、施工、科研单位进行的。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和意见,希函
结构加固工程施工的原则
众所周知,建筑结构加固工程实际上是由各阶段工作互有联系,并按先后次序排列的系统工程。其中,现场施工阶段必须按程序遵循下列原则。一、先鉴定后设计再施工原则建筑结构是否需要加固及加固的深广度、加固的范围和内容,应经结构可靠性鉴定确认。加固方案和加固设计应以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为依据。加固施工则应按照 由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并经审图机构审查合格(应有审查合格通知)的施工图组织现场施工。结构鉴定、加固设计和加固施工这三者是互有内在联系并有先后次序,缺一不可,是构成结构加固工程的系统工程。只有遵循这一原则,才能确保结构加固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当前,结构加固工程市场尚不完善,有的业主仅考虑眼前利益,急于求成,未按此程序办理,更有甚者,跨越鉴定与设计,直接找加固施工单位,要求加固施工,或边设计边施工。也有少数加固施工单位为了承接加固工程项目,违背此原则,未见合钓设计文件就签承包合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对此种违背建设程序的现象,应加强监管,以保证结构加固工程的质量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