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挖孔桩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人工挖孔桩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单位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 施工内容 通用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1)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作业。(2)挖孔、起吊、护壁、余渣运输等所使用的一切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工具配件以及防毒面具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在每班作业前进行检查,确保完好和使用安全。(3)每日开工前必须检测井下的有毒有害气体,并有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桩孔开挖超过10m时,应有专门向井下送风的设备,风量不宜小于25L/S。(4)孔内必须设置应急软爬梯;电葫芦、吊笼等应安全可靠并配有自动卡紧保险装置,不得使用麻绳或尼龙吊挂或脚踏井壁凸缘上下。(5)挖出的土方应及时运离孔口,不得堆放在孔口周围1m范围内,机动车辆的通行不得对井壁的安全造成影响。(6)井下作业人员与井上人员应有可靠的联络信号保持联络,若发现地下出水、流沙、塌方、井圈护壁变形、有害气体、不明物等情况应暂停施工,迅速撤离井底并应及时上报,以采取措施处理解决。(7)井底抽水时,应在挖孔作业人员上到地面后,再合闸抽水,抽水后即关闭电源,严禁带电作业
连续梁钢筋安装安全技术交底
1、搬运钢筋要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他电器设备,防止钢筋在回转时碰撞线路而发生触电事故。防止碰人碰物。高空吊运时,要注意不要接触脚手架,模板支撑及其他临时结构物体。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将骨架降到距模板1米以下才准靠近。 2、在高处绑扎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必须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脚手架应搭设牢固,作业面脚手板要铺满、绑牢,不得有探头板、非跳板、临边应搭设防护栏杆和支桂安全网; 3、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不得集中码放钢筋,应随使用随运输,不得将工具、箍筋或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架上,以免掉落伤人。 4、在高处上拉钢筋或钢筋调向时,必须事先观察运行上方或周围附近是否有高压线,严防碰触;严禁从高处向下方抛扔或从低处向高处投掷物料; 5、钢筋焊接人员需配戴防护罩、鞋盖、手套和工作帽,防止眼伤和皮肤灼伤。电焊机的电源部分要有 保护,避免操作不慎使钢筋和电源接触,发生触电事故。高处焊接要系安全带,必要时应设安全作业平台。 6、绑扎钢筋的绑丝头,应弯回至骨架内侧,暂停绑扎时,应检查所绑扎的钢筋或骨架,确认连接牢固后
临时用电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临时用电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2、电工作为特种作业人员须经正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并按章操作。 3、在架空线路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当由于条件所限不能满足最小安全操作距离时,应设置防护性遮拦,栅栏并悬挂警告牌等防护措施。 4、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动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5、施工现场必须按“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设置,开关箱并做到“一机、一阀、一漏、一箱”。 6、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置漏电保护装置。 7、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或等0.1s。 8、必须实行“一机一阀”制,严禁同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9、配电箱、开关箱应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