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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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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空气污染哪种方式好-新风系统健康之选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进步,无论是工作还是休息,人们待在室内的时间占到一天的80%。近年来,室内空气质量正在急剧下降,它已严重危及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室内空气质量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因而彻底改善室内空气品质已成为全社会注视的焦点。在冬夏季节,由于空调和采暖已经普遍进入了平常百姓家,装了空调和暖气后,他们满足了人们对温、湿度等方面的要求,让人体倍感舒适。但是,安装了空调和采暖之后,为了节能,大多数人都选择紧闭门窗,室内空气质量变差,致使空调病和暖气病时有发生。   近几年来,室内装修热越来越升温,几乎已升到白热化的程度。人们往往是在追求美观、舒适和豪华的同时,却忽视了室内小环境的环保、忽视了室内空气品质的严重恶化。殊不知很多新型建筑、装饰材料都属于高分子化合物,都含有甲醛、苯、氨及放射性氡等,例如甲醛对人体健康影响主要表现在刺激眼睛和呼吸道,造成肺功能、肝功能和免疫功能异常,甲醛已被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确定为可疑致癌物。  综上所述,室内空气品质已严重恶化,已到了必须及时、及早彻底治理的时候了。那么治理室内空气污染、
“空气污染费”传闻背后的治理命题 安国当局的行动不可谓不迅速,但是“辟谣”之后却值得我们深思。经历过云南抚仙湖和滇池先后向游客收取“生态保护费”,以及官员发表“市民烹饪对PM2.5贡献不小”言论之后,公众难免对各类莫名其妙的收费项目保持高度的警惕:此次收费是虚惊一场,以后是否会征收?安国不收,其他地方是否会收呢?这些问题,公众希望有个明确的答案。  回过头来说,地方政府部门收费并非想征就征,至少必须要回答好以下两个问题,否则难以服众  首先,是否具有收费资质。此次网传的“空气污染费”如果是作为供暖费用收取,违反了发改委《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中“热力企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政府制定的供热价格,不得擅自提高热价或变相提高热价”的规定;若是作为地方政府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县级单位的安国市政府无权设定此类收费权限。  其次,是否符合收费程序。一般而言,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制度包括审批、公告、公示、收据管理、财务管理、年审管理等制度,尤其重要的是,无论政府履行管理职能还是向公众提供特定服务时的收费,都必须经过物价部门核准及相关利益方听证,其具体用途应当进行全面充分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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