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
(来源:中华职业考试网www.zhikao365.net)考试简介 注册建筑师分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依法登记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在一个建筑单位内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的人员。 1994年9月,建设部、人事部下发了《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建立注册建筑师制度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建设〔1994〕第598号),决定在我国实行注册建筑师制度,并成立了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1995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第184号令),1996年建设部下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第52号令)。考试工作由建设部、人事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6月下旬。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关于调整2004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
关于调整2004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参考书目的通知各地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结构)、各地人事考试中心:根据今年7月1日即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经全国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结构)研究决定,对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大纲中的专业考试参考书目做如下调整:1.取消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大纲中所指定的设计手册类用书和一般参考用书,由考生依据考试大纲要求自行选择上述参考书目。2.2004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标准详见附件1和附件2。为了方便考生备考,请各地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结构)、各地人事考试中心,务必将此文件内容通知到每位参加2004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的考生。附件1.2004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标准附件2.2004年度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标准全国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结构)二○○四年三月十五日抄送:建设部人事教育司、建设部建筑
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报考条件
一、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国家建设部与国家人事部共同组织,考试采用滚动管理,共设9个科目,单科滚动周期为5年。北京地区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管理工作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注册工作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负责实施。 二、国家对从事人类生活与生产服务的各种民用与工业房屋及群体的综合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建筑修复、建筑雕塑、有特殊建筑要求的构筑物的设计,从事建筑设计技术咨询,建筑物调查与鉴定,对本人主持设计的项目进行施工指导和监督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实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制度。 三、注册建筑师是依法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在一个建筑设计单位内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的人员。 四、考试科目: 2001年前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科目、类型及时间要求 序号 科 目 考试型式 考试时间(小时) 1 设计前期工作 单选 1 2 场地设计(知识) 单选 1 3 建筑设计(知识) 单选 3.5 4 建筑结构 单选 3.5 5 环境控制与建筑设备
2005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
各有关单位: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4]12号)文件精神,2005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于2005年5月14日至17日、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于5月14日至15日举行。为做好我市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2005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均须通过“网上报名”、“专业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三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一)“网上报名”时间:2005年2月6日至2005年3月3日17时前。(二)“专业资格审查”时间:2005年2月28日至2005年3月4日17时前。(三)“专业资格审查”地点:深圳市振华路建艺大厦305室(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四)“报名确认”时间:2005年2月28日至2005年3月4日。
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数量统计
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数量统计截止到2005年11月29号,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的统计总数为:13437人。其中:北京:2303上海:1301浙江:910江苏:930广东:1089(不计深圳)深圳: 560山东:689辽宁:568湖北:436陕西:403天津:375河北:359山西:221内蒙:120吉林:199黑龙江:265安徽:260福建:465江西:145河南:313湖南:286广西:164海南:99重庆:256四川:622贵州:112云南:197西藏:5甘肃:111青海:11宁夏:25新疆:142 截至2004年底勘察设计咨询行业取得注册执业资格共有82652人次,约占从业人员总数的9%,其中一级注
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
关于2005年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人事局、职改办,省直有关厅(局)人事处,各勘察设计单位: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05年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分工: 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共同负责。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审查、核发准考证及考试合格人员的资格证发放等工作;省人事厅职称考试中心负责考场编排、试卷预订、组织考试、考试成绩通知等工作。二、考试时间及科目:1、 一级注册建筑师日 期 考 试 时 间 考 试 科 目5月14日 8:00-11:30(3.5小时) 建筑设计 13:30-15:30(2.0小时)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16:00-18:00(2.0小时)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5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