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娱乐场所装修的消防设计
公共娱乐场所装修的消防设计本文所指公共娱乐场所是指供公众休闲娱乐的室内场所。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演出、放映场所, 如体育馆、影剧院, 礼堂、录像厅等; 2.音乐、歌舞场所, 如夜总会、舞厅、卡拉O K 厅、音乐茶座、KTV 场所等; 3.游艺、游乐场所, 如象棋室, 溜冰场、保龄球馆等等。 公共娱乐场所的显著特点, 就是人员较为集中、电气负荷大、可燃材料使用多。近年来, 公共娱乐场所屡屡发生大火, 已成为公众舆论和新闻媒介关注的热点。1993年元月3日晚, 上海“海底皇宫”娱乐总汇一把大火夺取了11条生命。1994年11月27日, 号称“乐园”的辽宁省阜新市艺苑歌舞厅发生火灾, 在这个面积仅280m2的一层建筑内, 竞抬出233具尸体。紧接着, 地处西北边陲的新疆又传出惊人的噩耗, 1994年12月8日, 克拉玛依市友谊馆发生特大火灾, 火魔又夺取了325名无辜的生命, 并使130人留下终身残疾。1994年发生的这两起火灾, 是近年来全国死亡人数最多的两起火灾, 也都是发生在公共娱乐场所的特大火灾。应当看到, 陕西省公共娱
关于消防设计的几个问题
1、消火栓用水量的分配及消火栓栓口压力问题:某写字楼工程,高57m,十六层,地下二层,消火栓用水量40L/s。原设计竖向为一个区,八层以下均采用减压稳压消火栓,由于工程甲方资金紧张,施工中将减压稳压消火栓改为减压孔板,鉴于减压孔板的局限性,减压效果不理想。工程验收时,由消防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工况为:一层同时开7只消火栓,屋顶开一只试验消火栓,可想而知,屋顶水枪不出水。由于一层减压孔板的减压效果不理想,每只水枪的出水量远大于5L/s。实际上一层消火栓栓口压力达0.50Mpa,出口流量达8L/s,7只水枪同时开启,水流量远大于40L/s,水泵扬程自然达不到设计工况时的扬程,试验消火栓自然不会出水。按检测公司的说法,消火栓系统不合格,须进行修改。这样就带来下列几个问题:①设计工况与检测工况应一致。目前消火栓系统尚无验收规范,应尽快编制相关验收规范,明确相关问题。根据火灾现场扑救实例和有关资料,目前默认的设计工况为:对于消火栓用水量为40L/s的民用建筑,每只水枪的用水量为5L/s,同时开启的数量为8只,着火层为3-4只,着火层的上下相邻层各为2只或3只。由于相邻层几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