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下载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改善声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根据现行法律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源达标排放义务的规定,对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中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规定了边界噪声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年7月17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免费下载:http://www.hzcad.com.cn/post/859.htm
交通安全工作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
1886年德国人卡尔·本茨发明了世界上第一辆汽车。100多年来,汽车工业发展很快,汽车的保有量在迅速地增长,汽车的结构和性能也愈来愈加完善。与火车、飞机、轮船等交通工具一样,汽车使人类摆脱了自身的生理局限,将跨越空间的速度提高了几十倍,有效地节约了大量宝贵的时间。当今,汽车已成为门对门的、随时都能利用的、高度自由的交通运输工具,在人类社会中已占据了相当重要的地位。 汽车工业的发展,带来人们生活方式、生产方式的巨大变化,进而影响到社会的变革,所以人们称汽车为“改造世界的机器”。因为汽车工业已成为国际性支柱产业,汽车成了国际贸易的主要商品和改变地球面貌和改造人类社会的最主要机器,为人类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时至今日,在人类社会的政治、
城市设计社会评价的价值标准
城市设计的实效评价是一种典型的社会评价,个人评价(个人以自己的需要和利益作为价值标准,去评价各种现象的价值)无论是何种权威或专家,都不能替代社会评价(尽管在现实中此类情况常常发生)。 社会评价就其区别于个人的狭义评价而,是从一定社会需求的角度来考察与评定城市设计实践的社会价值,判明该城市设计实践对社会的有效作用及其程度。社会价值的主体是社会系统本身,而非某个人或群体;土会价值是以对社会的需求及其满足程度来判定衡量的。因此,对城市设计实践的社会评价必须“以社会的身份”反映评价这种实践的社会价值。这里的“社会身份”表明,评阶者不论是社会的权威机构或专家个人,都应站在社会系统整体的立场上说话,以该社会主导价值规范为评价价值标准。由此可见,城市设计实践的评价必须以社会价值作为其根本价值标准。 城市设计实践的结果而言,其社会评价的价值标准应为:经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