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建立执业注册工程师制度?
2001年1月,人事部、建设部正式出台了《勘察设计行业注册工程师制度总体框架及实施规划》人发[2001]5号文,这个文件标志着我国注册工程师制度的全面启动。总体框架将我国勘察设计行业执业资格注册制度分为三大类:即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和注册景观设计师,其中。注册工程师又分为17个专业(含电气工程师),基本上反映出了勘察设计行业的特点,同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也是相一致的,这是我国勘察设计行业的一件大事。总体框架的出台,将全面推进勘察设计行业执业注册制度的建立。这是加快勘察设计体制改革的需要,也是迎接加 WTO、与国际接轨的需要。总体框架的实施,对于全面强化注册执业人员的质量责任和法律责任,提高勘察设计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工程质量,开展国际交流合作等,必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中国加入WTO后,根据我国对世贸组织的承诺,勘察设计咨询市场三年部分开放,五年全部开放,国外具备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将进入我国市场开展设计咨询服务,享受同等的国民待遇,届时如果我国还未实行全行业的执业资格注册制度,我们不可能对进入我国市场的国外设计人员提出执业资格互认准入的要求,同时我国的设计人员也不可能进入已建立个人
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及执业范围
、初始注册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注册师注册申请表(1式2份); 2、注册师申请在此设计单位首次注册的证明(如用计算机打印需由注册师本人签字)。 3、申请人的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件; 4、聘用单位出具的受聘人的聘用合同复印件(至申请注册时聘期不得少于1年,且合同中应有本人签字); 5、聘用单位出具的受聘人职业道德证明,该证明材料由申请人自提出申请之日前最后一个服务期满2年以上的设计单位或允许其执业的其他机构出具方为有效; 6、聘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7、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体检证明(近3个月内体检有效); 8、取得资格后调往其他单位并申请注册时,应提供工作关系调动或辞职的证明文件; 9、大专院校设计单位人员申请注册时,应出具申请人是在职教师或设计单位在编人员的证明文件;若为在职教师,还应按 “高等学校(院)在职教师注册须知”中
注册造价工程师考试执业考试介绍
造价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在建设工程中从事造价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1996年,依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国家开始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1998年1月,人事部、建设部下发了《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并于当年在全国首次实施了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由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办法。 建设部负责考试大纲的拟定,培训教材的编写和命题工作。培训工作按照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考试科目和试题,组织或授权实施各项考务工作。会同建设部对考试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0月中旬。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