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科(四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2000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
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考试目的 通过本科目考试检验考生了解、熟悉和掌握建设工程监理基本概念、理论、方法和建设工程监理相关法规和程度,以提高考生的监理理论水平。 考试内容 一、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 了解:建设工程监理的由来;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工程监理的发展趋势。 熟悉:建设工程监理的理论基础;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掌握:建设工程监理的概念、性质和作用;建设程序。 二、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监理企业 了解:监理工程师的执业特点;工程监理企业的组织形式;工程监理规章制度。 熟悉: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监理工程师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责任;监理工程师注册制度;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制度工程监理费的构成。 掌握:监理工程师的概念和素质;工程监理企业经营活动基本准则。 三、建设工程目标控制 了解:目标的分
2014年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014监理师考试时间5月24、25日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全部科目。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对于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
2015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
1、报考条件根据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津人专职[2000]35号)文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为: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1)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任职满三年。(2)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部分科目免试条件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1)1970年以前(含1970年)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2)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15年以上(含15年);(4)从事监理工作一年以
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简介)
1996年8月,建设部、人事部下发了《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建监〔1996〕462号),从1997年起,全国正式举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2006年建设部颁发《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新的规定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1992年6月4日建设部颁布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建设部令第18号)同时废止。 注册监理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按照有关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一、组织领导 考试工作由建设部、人事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建设部建筑监理协会承担,具体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5月中旬。 考试设《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介绍
考试简介 (来源:中华职业考试网www.zhikao365.net) 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工程建设监理人员。 1992年6月,建设部发布了《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建设部第18号令),我国开始实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1996年8月,建设部、人事部下发了《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建监〔1996〕462号),从1997年起,全国正式举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工作由建设部、人事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建设部建筑监理协会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6月中旬。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考试科目设置 考试设4个科目,具体是: 《工程建设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