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全科(四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2000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程序
各有关单位于1月10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发证登记表》;
1月10日至14日接受报名,报名前,各单位对报考者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推荐;报名时须提交填好的《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发证登记表》及第三项规定的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确认公章;
由市职称管理办公室和建设局负责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初审合格者其报考资料报省建委复印审;
复印审合格者由市考试中心统一发放准考证,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通知为准,发放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时间:
报考地点:
2000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资料
报考资料
报考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填写“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一份;
学历证、职称证及聘书原件和复印件;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的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
本人大一寸近照2张,小一寸2张(不包括报名表,照片背后写上姓名、单位);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收费标准
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50元(含上缴国家试卷费),计考生报考四科的每人交纲210元,报考两科的每人交费110元。
其他事项
考前培训以自愿参加为原则,由市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负责组织,计划从2000年4月中旬开始进行,要求参加培训人员在报名时进行登记,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考试方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工程建设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三科均为客观题(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和是非判断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工程建设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
考生只准携带钢笔、铅笔、橡皮擦、直尺和计算器进入考场。
各单位不和推荐非本单位的人员报考;凡未经本单位人事部门推荐而擅自报考的,所在单位可对其获得的资格不予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