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lol :lol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3号 现批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00-2008,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3.1.2、3.2.1、3.2.2、3.2.3、3.2.4、3.2.5、3.2.6、3.2.7、4.1.2、4.1.3、4.1.5、4.1.8、4.3.2、4.8.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八年七月九日:call: :call: 今天刚刚得到的,是从2008年12月1日起执行的,现在正在进行宣贯,在这里转发给大家,希望对大家有用。:victory: :victory: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3.1.2、3.2.1、3.2.2、3.2.3、3.2.4、3.2.5、3.2.6、3.2.7、4.1.2、4.1.3、4.1.5、4.1.8、4.3.2、4.8.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新《规范》的条文数量由原来《规范》的45条增加到136条,其中强制性条文由6条增加到15条。 新《规范》的发布施行,将提高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的整体效力,有利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全面推行,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计价行为和合同意识,对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推进和完善市场形成工程造价机制将发挥重要作用。 谁有相关资料欢迎上传分享和学习。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术语
一、工程量清单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同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单。二、项目编码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为统一编码,其中,一、二位为工程分类码,三、四为章顺序码,五、六位为节顺序码,七、八、九位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顺序码;十至十二位为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三、综合单价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四、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五、预留金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六、总承包服务费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七、消耗量定额成招标人提出的,不能以实物量计量的零星工作项目所需的费用。八、消耗量定额由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