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宣贯培训班的通知
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文件建人力 [2012]22号关于举办《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宣贯培训班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 2012)将于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强制性条文共36条,必须严格执行。《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中相应条文同时废止。为帮助相关人员全面了解和掌握该规范的有关内容和关键技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拟举办《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宣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相关业务的工作人员;质量监督站、施工图审查机构等单位有关技术人员;有关科研、勘察设计、监理、工程咨询、施工等单位相关工作人员。二、培训内容(一)《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修订背景、原则和适用范围,主要内容解析及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和解决办法。(二)《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实
即将发布的新版《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提前公开!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编制说明为适应国家经济建设需要,贯彻落实国家对节能减排与建筑节能等方面提出的新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标[2008]102号文“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中,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的编制列入计划。在此之前,我国暖通空调设计领域共颁布过三本标准,分别为1976年颁布的《工业企业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TJ19-75),1989年颁布的《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 19-87),2003年颁布的《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但随着我国国家工程标准化体系改革,工业建筑与民用建筑标准体系逐步分开;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领域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不断出现;暖通空调设计领域尚未解决的基础性问题较多;气候变化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导致的室内外设计计算参数的改变等原因,我国暖通空调设计领域急需一本适合我国目前国情与对外开放需要的国家标准。本规范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会同国内有关14家科研设计单位、4所高等院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