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1 高层建筑的防烟设施应分为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1.2 高层建筑的排烟设施应分为机械排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1.3 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 (1)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2)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3)高层建筑中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1.4 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应采取防火、防烟措施。 1.5 机械加压送风和机械排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金属风道时,不应大于20m / s。 (2)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泥土等非金属材料风道时,不应大于15m / s。 (3)送风口的风速不应大于7m / s;排烟口的风速不应大于10m / s。 第二节 自然排烟
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的一些总结
一般规定 1.1 高层建筑的防烟设施应分为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1.2 高层建筑的排烟设施应分为机械排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1.3 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 (1)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2)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3)高层建筑中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1.4 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应采取防火、防烟措施。 1.5 机械加压送风和机械排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金属风道时,不应大于20m / s。 (2)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泥土等非金属材料风道时,不应大于15m / s。 (3)送风口的风速不应大于7m / s;排烟口的风速不应大于10m / s。以上内容均为本人转载精心研究,专业为上,欢迎大家关注
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的一些见解
自然排烟2.1 除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外,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宜采用自然排烟方式。2.2 采用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1) 防烟楼梯间闪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2.00m2,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0m2(2)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不应小于2.00m2 (3)长度不超过60m的内走道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走道面积的2% (4)需要排烟的房间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面积的2%。 (5)净空高度小于12m的中庭可开启的天窗或高侧窗的面积不应小于该中庭地面积的5%。 2.3 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利用敞开的阳台、凹廊或前室内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自然排烟时,该楼梯间可不设防烟措施。 2.4 排烟窗宜设置在上方,并应有方便开启的装置。以上均为本人转载,了解更多信息,欢迎关注暖通空调公众号:HAVC01
建筑设计规范的一些心得和体会
《高规》和《建规》自颁布实施以来,对于增强建筑物防御火灾能力,提升全省会防控火灾水平,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粽绳命财产安全,发挥了极其总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的迅猛发展,建筑的结构、功能越来越复杂,影响火灾危险性的因数越来越多元化,现行《高规》、《建规》依据建筑高度划分建筑总类、确定火灾防范等级的做法带有一定的局限性,容易造成安全度不足或安全度过高;而且两本规范相互独立,无论与国家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还是与其他建设工程的防火设计规范质检都存在一些不协调、不适应的问题,给规范的执行带来较大困难。因此。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增和修订工作,健全完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标准体系,增强建设工程防火设计通用性规范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应性,对于进一步提升建筑物防御火灾能力,有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高层建筑设计要点及趋势
高层建筑设计要点及趋势 论文栏目:高层建筑论文 1现代高层建筑设计要点的几个问题1.1防火高层建筑整体布局结构繁琐复杂,而且高层人口居住较为密集,因此居民日常生活中的防火问题应充分考虑到。防火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是防烟,烟雾窒息导致的伤害远大于明火的伤害,因此在高层设计时也要充分考虑烟雾的排放,楼梯设置位置考虑通风条件,设计阳台、窗户、凹廊等增加排烟保证通风。首先是人群疏散通道的设计要求,走廊、楼梯通道要保证畅通安全便于疏散。有采光、照明设备要保证正常工作避免踩踏事件的发生,并且要注意进行防火区的划分。其次是消防设施的配备,设计时要将建筑物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设计到位,灭火器、消火栓的位置安排要科学合理。1.2抗风高层建筑因为其高度比较高,不稳定性很大,很容易受环境气流的影响。在设计高层建筑轮廓时要考虑风向、风流的作用力。设计科学合理的结构尽量保护建筑物的结构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