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3-8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六章 仪表用电气线路的敷设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6.1.1条 电缆(线)敷设前,应做外观及导通检查,并用直流500伏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电阻值不应小于5兆欧;当有特殊规定时,应符合其规定。 第6.1.2条 线路应按最短途径集中敷设、横平竖直、整齐美观,不宜交叉。 第6.1.3条 线路不应敷设在易受机械损伤、有腐蚀性介质排放、潮湿以及有强磁场和强静电场干扰的区域。当无法避免时,应采取保护或屏蔽措施。 第6.1.4条 线路不应敷设在影响操作,妨碍设备检修、运输和人行的位置。 第6.1.5条 当线路周围环境温度超过65℃时,应采取隔热措施;处在有可能引起火灾的火源场所时,应加防火措施。 第6.1.6条 线路不宜平行敷设在高温工艺设备、管道的上方和具有腐蚀性液体介质的工艺设备、管道的下方。 第6.1.7条 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