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规定,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代表工程业绩为:近5年承担过下列11项中的6项以上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沿海3万吨或内河5000吨级以上码头; (2)5万吨级以上船坞;
根据《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规定,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代表工程业绩为:近5年承担过下列11项中的6项以上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沿海3万吨或内河5000吨级以上码头;
(2)5万吨级以上船坞;
(3)水深>5米的防波堤600米以上;
(4)沿海5万吨或内河1000吨级以上航道工程;
(5)1000吨级以上船闸或300吨级以上升船机;
(6)500万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
(7)400万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
(8)15万平方米以上港区堆场工程;
(9)1000米以上围堤护岸工程;
(10)3万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11)单项合同额沿海2亿元以上或内河8000万元以上的港口与航道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