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P33页内容。 (1)价格调整公式 因人工、材料和设备等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根据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数据,按以下公式计算差额并调整合同价格: 公式中:ΔP——需调整的价格差额; P0——约定的付款证书中承包人应得到的已完成工程量的金额。此项金额应不包括价格调整、不计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和支付、预付款的支付和扣回。约定的变更及其他金额已按现行价格计价的,也不计在内;
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P33页内容。
(1)价格调整公式
因人工、材料和设备等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根据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数据,按以下公式计算差额并调整合同价格:
公式中:ΔP——需调整的价格差额;
P0——约定的付款证书中承包人应得到的已完成工程量的金额。此项金额应不包括价格调整、不计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和支付、预付款的支付和扣回。约定的变更及其他金额已按现行价格计价的,也不计在内;
A——定值权重(即不调部分的权重);
——各可调因子的变值权重(即可调部分的权重),为各可调因子在签约合同价中所占的比例;
——各可调因子的现行价格指数,指约定的付款证书相关周期最后一天的前42天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各可调因子的基本价格指数,指基准日期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以上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非招标订立的合同,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价格指数应首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指数,无前述价格指数时,可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代替。
[例]某土建工程,合同规定工程结算价款300万元,合同原始报价日期为2014年4月,工程于2015年5月竣工验收,工程价款中人工费、主要材料费权重(比例)以及有关造价指数见下表,合同约定竣工结算价款采用调值公式调整,计算该工程实际结算价款。
表:某土建工程人工、材料、机械费构成比例及有关造价指数
实际结算付款=300+25.8=325.8(万元)
注:有关造价指数参照地方造价协会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期刊,例如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招投标信息网发布的2017年建筑工程总平均造价变动幅度。
网址:http://www.teca.org.cn/statistics/zbzs.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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