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8 备用照明作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同时使用时,其配电线路及控制开关应分开装设。备用照明仅在事故情况下使用时,则当正常照明因故断电,备用照明应自动投入工作。
11.8.8 备用照明作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同时使用时,其配电线路及控制开关应分开装设。备用照明仅在事故情况下使用时,则当正常照明因故断电,备用照明应自动投入工作。
2楼
第一句 我认为是指 在无事故时,备用照明和正常照明一起亮;在事故时 事故照明点亮 正常照明就切非了。控制备用照明和正常照明的灯具由不同的开关控制。
第二句 备用照明在无事故时不亮 事故时点亮。
你可以再看看 条文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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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学习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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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挺清楚,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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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11.8.8 备用照明作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同时使用时,其配电线路及控制开关应分开装设。备用照明仅在事故情况下使用时,则当正常照明因故断电,备用照明应自动投入工作。
我是这样理解的;
第一,正常照明与备用照明共用时,二者配电线路及控制开关应分开装设,
第二,在正常情况下,备用照明不投入使用,当正常照明因事故断电时,备用照明应能自动投入工作.
我理解的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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