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明(一)为提高碧桂园集团地产项目施工现场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特制定《碧桂园集团施工现场安全与文明施工标准(2016版)》。(二)本标准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建筑施工与安全检查标准制定,与2015版相比只作标识统一,相关费用已在投标报价时考虑,故包含在工程造价中,施工单位不得以本标准为依据另计费用。(三)本标准适用于碧桂园集团国内开发的所有项目,提倡施工单位采用其自身的企业标准(不得低于此标准),无企业标准的按本标准执行,企业标准与本标准不一致的报甲方项目部审核选用。
(一)为提高碧桂园集团地产项目施工现场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特制定《碧桂园集团施工现场安全与文明施工标准(2016版)》。
(二)本标准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建筑施工与安全检查标准制定,与2015版相比只作标识统一,相关费用已在投标报价时考虑,故包含在工程造价中,施工单位不得以本标准为依据另计费用。
(三)本标准适用于碧桂园集团国内开发的所有项目,提倡施工单位采用其自身的企业标准(不得低于此标准),无企业标准的按本标准执行,企业标准与本标准不一致的报甲方项目部审核选用。
(四)碧桂园集团标识、大门及围墙设置为强制性要求(碧桂园集团VIS规范由项目部提供),制作时不得随意更改颜色、尺寸与样式。
(五)本标准粗体字部分(豆丁施工注:文中的绿色加粗字体)为强制执行项,其它参照执行。
二、工地大门
(一)工地主出入口必须设置大门(形式如下图),门扇全封闭,门扇均设碧桂园集团LOGO,工地主入口若采用伸缩门,可将碧桂园集团LOGO印制在门柱两侧围墙上,大门两侧围墙均设碧桂园集团专用标语,主色标准蓝色:C100M15Y0K0。
(二)大门两侧门柱书写施工单位质量方针,门楼正中书写施工单位及项目部名称,蓝色底白色字。
(三)大门总宽度6000~8000mm,高度1500~2000mm,砖砌门柱截面800×800mm或1000×1000mm,高度2200mm,其中200mm为阶梯形柱帽高度。
(四)门扇为金属管焊接/板式(薄钢板或不锈钢板),对开或四开门,每扇门宽宜为3000mm或2000mm;可采用电动不锈钢伸缩门。
(五)若工地条件无法实现该形式,则需上报区域技术部进行审批后作具体要求。
三、施工围墙
(一)现场必须封闭施工,除出入口外,围墙必须连续、整齐、坚固、稳定、整洁、美观。主大门两侧必须绘制碧桂园集团标识/标语。
(二)主干道采用硬质围墙(如砖砌),高度从内外地面最高处计起不得小于2m。
(三)非主干道可采用装配式围墙,装配式围墙底部须砌砖,材料建议采用轻质定型钢板。砌体围墙须设置压顶,围墙内、外侧须设置排水。
四、门卫室
(一)工地大门处必须设置门卫室,面积大于4m2,设固定保安值班,有出入管理制度,有来访记录,门卫室配备干净的访客用安全帽。
(二)门卫室建议采用定型金属(不锈钢、铝合金、塑钢等)制品,亦可采用砌体结构。
五、现场出入管理
(一)项目安全帽实行分色管理,统一标识,现场人员分类佩戴。
(二)现场管理人员、工人、保安统一着工装,统一佩戴胸卡(有照片与身份证号码)。
(三)现场设置门禁,如一卡通,现场设置视频监控。
六、洗车槽
(一)现场大门口必须设置洗车槽,配备高压冲洗装置,有排水、泥浆沉淀池等设施。
(二)洗车槽运转正常,现场无积水、泥浆,施工车辆经冲洗干净后驾离现场。
(三)推荐采用自动洗车装置。
七、场地与道路硬化
(一)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料场及加工区)、主要施工道路等,地面必须混凝土硬化。
(二)道路、场地必须设排水沟、集水井,污水经沉淀池排入市政排水系统。
(三)当施工道路与永久性规划道路一致时,施工道路路基建议按永久性道路设计标准施工,且路面标高应利于永久性道路路面施工。
八、办公区、生活区
(一)办公区、生活区与施工区分区设置、分隔清晰。碧桂园项目部VI规范参考集团下发“VI手册”执行。分隔方式可采用砌砖、栏杆、装配式围墙等,高度不低于1.5m。
(二)临时用房不宜位于建筑物的坠落半径和塔吊等机械作业半径之内,因场地限制无法避免时设置双层防护棚。
(三)在建工程室内不得住人。
九、项目公告牌
(一)施工现场集中设置公告牌。如工程概况牌、项目管理人员责任牌、消防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责任牌、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牌、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及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工程施工进度图等。
(二)公告牌设置于主出入口大门内侧或外侧,可采用户外宣传栏形式,现场建议设置讲评台。
(三)重大危险源公示牌标明危险源名称、施工部位(施工环节)、可能发生的事故、防护措施以及责任人等内容。
(四)安全宣传栏、安全宣传标语牌等设在生活区与施工区之间主要通道旁、安全通道两侧等明显位置上。
(五)楼栋标识牌设在每栋楼入口醒目位置,内容包括楼号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姓名与电话号码等。
(六)在施工区域、危险作业部位醒目位置悬挂与部位和作业相适应的安全标志标牌。
(七)设置工法公告栏展示预防质量通病的工法大样及管控要点,内容齐全。
十、垂直运输设备
(一)工地塔吊平衡臂两侧须设置碧桂园集团LOGO,塔吊底部设安全围护栏,封闭高度不小于1.5m。围栏定型化、工具式。
(二)施工人货梯、物料提升机入口处搭设防护棚。
(三)塔吊、人货梯、井架在醒目位置悬挂验收合格标志牌,未经验收及检测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四)井架(货用)不得载人。塔吊、人货梯、井架的开机人员必须由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并将证件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贴在机箱内。
十一、临时水电
(一)平面、楼栋设置临时给水主干管,主干标识明晰,分区给水,不跑冒滴漏。
(二)变压器设置防护围栏,防护高度不小于2m,并悬挂“当心触电”和“禁止攀登”警示牌。变压器围栏可使用竹(木)或定型工具化材料(如PVC、钢材)。
(三)配电房采用砌体结构,高度不小于3m。配电房配灭火器和消防砂池及消防器材。房内悬挂操作规程牌,配电柜上贴电路系统图。
(四)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设置防护,并统一编号。临时用电电线可架空、桥架敷设,不可埋地;电缆可架空、桥架或埋地敷设。电线不得固定在树木和脚手架上。埋地电缆设立“地下有电缆”标志牌。
十二、洞口及临边防护
(一)基坑边、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和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部位必须设置安全防护围栏或盖板。
(二)水平洞口长边大于1.5m的四周设置安全防护围栏,挂密目安全网,长边小于1.5m设置盖板。垂直洞口和属于高处作业的临边设置围栏。所有防护围栏高度不得小于1.2m,屋面层临边防护高度不得小于1.5m。围栏应连续、稳固,不得使用木、竹材料。不得用警示带、活动围板、铁马等作为临边防护。电梯井道内每隔两层且不大于10m设置安全平网。
(三)基坑边不得堆载,防护外侧设置截水沟,防护栏上挂安全警示标志和夜间警示灯。深基坑设置不少于二处上下通道。通道防护要求与脚手架通道一致。
十三、脚手架
(一)脚手架搭设符合规范要求,分段验收并在架体醒目位置悬挂验收合格牌。结构外脚手架封闭高度(架体和安全网)高出作业面1.5m以上。作业层外侧设置1.2m高防护栏杆和18cm高踢脚板。脚手架上无施工材料,无垃圾残渣。作业层脚手板满铺,铺设符合要求。
(二)每层脚手架挡脚板采用红白或黄黑相间油漆。第一道设于二层楼面处。挡脚板高度不小于180mm。剪刀撑钢管刷间距400mm红白相间油漆。每二层楼面在脚手架外醒目位置设置楼层标识。
(三)马道搭设安全、美观:宽度不小于1m,侧面设置二道高度不小于1.2m防护栏杆(第二道高度居中),踏步合理,斜道面上铺间距不大于300mm防滑条,防护栏杆刷间距400mm红白相间油漆。
(四)外挑架必须按审批通过的方案搭设,挑架防护棚搭设顺直、美观。悬挑架钢梁悬挑长度符合设计,固定段长度不小于悬挑段长度1.25倍,悬挑梁固定端不少于2个(对)
十四、卸料平台
(一)卸料平台工具化,侧面防护高度不小于1.2m,平台周边防护严密。卸料平台不得与脚手架有任何连接。
(二)卸料平台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应在内侧醒目位置张贴验收合格牌,标明限载值。
十五、安全通道
(一)入口防护:楼栋首层出入口处必须搭设防护棚,两侧用密目安全网封闭,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二)安全通道:人行通道必须设置防护棚,防护棚用木板或钢板铺设密实,不得采用铁皮或竹桥板。防护棚长度对高层建筑不小于6m,多层结构长度不小于3m。当建筑物高度超过30m时棚顶采用双层防护。防护棚不得附着于脚手架。通道应保持畅通、整洁,不得堆放材料、杂物。
十六、集中加工区与材料堆放
(一)钢筋加工场独立设置,有安全防护棚(宜采用工具式),钢筋原材架空堆放,钢筋半成品分类堆放,钢筋挂设标牌(标明其钢材产地、规格、进场日期、检验状态、编号、使用部位等)。
(二)砂浆搅拌场集中设置,搅拌场封闭/防护到位,砂石分池储存,有封闭水泥仓库。项目当地禁止使用袋装水泥或禁止现场自拌混凝土与砂浆的应严格执行,现场不得人工拌和砂浆或混凝土。
(三)集中设置模板配置与加工车间、门窗(铝合金)加工制作车间等。模板加工场应配置灭火器,及时清理木屑、废料。
(四)砌体材料集中堆放,有防雨措施。
(五)在塔吊覆盖范围内的防护棚应采用双层防护。
(六)所有建筑材料按总平面布置图分类集中堆放整齐,设标牌标明名称、规格、状态等,有必要的防火、防雨、防锈蚀等措施。堆放方式和高度满足其品质与安全要求。
十七、消防及应急演练
(一)现场设置消防知识宣传栏,布设消防器具,有消防制度。
(二)现场设独立吸烟区,吸烟区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并配置水桶、灭火器。
(三)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置应急救援物资,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保存应急救援演练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