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第8.7.5 楼梯两梯段间楼梯井净宽不得大于0.11m,大于0.11m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两梯段扶手间的水平净距宜为0.10m~0.20m。次条文五条文说明。但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6.4.8 建筑内的公共疏散楼梯,其两梯段及扶手间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50mm。条文说明:6.4.8 本条规定主要考虑火灾时消防员进入建筑后,能利用楼梯间内两梯段及扶手之间的空隙向上吊挂水带,快速展开救援作业,减少水头损失。根据实际操作和平时使用安全需要,规定公共疏散楼梯梯段之间空隙的宽度不小于150mm。对于住宅建筑,也要尽可能满足此要求。作为公共建筑的教学楼和学生宿舍梯井净宽最少应该1500mm,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 第6.3.5 楼梯井净宽大于0.11m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条文说明:6. 3.5 楼梯井宽度过大,儿童往往会在楼梯扶手上做滑梯游戏,容易产生坠落事故,因此规定楼梯井宽度大于0.11m,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第5.2.3 ……楼梯井净宽大于0.11m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无条文说明。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2016 第4.1.12 幼儿使用的楼梯,当楼梯井净宽度大于0.11m时,必须采取防止幼儿攀滑措施。楼梯栏杆应采取不易攀爬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条文说明:4.1.12 幼儿活泼、好动,且安全意识差,上、下楼梯时易发生嬉闹、攀爬等行为,甚至有些幼儿爬上楼梯扶手滑行、玩耍,很容易发生坠落事故。为保护幼儿的生命安全,幼儿使用的楼梯,其楼梯井净宽度大于0.11m时,必须采取防止攀滑的措施。防止幼儿从楼梯上滑落穿越,坠落至楼梯井底。
楼梯栏杆应采取不易攀登的构造,栏杆不应有任何可蹬踏的横向杆件及装饰物。当采用垂直杆件作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防止幼儿头部、身体穿越栏杆,造成幼儿高空坠落安全事故。
结合《住宅建筑规范》《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关于梯井净宽的条文明确是“防止攀滑的措施”, 个人理解《中小学校设计规范》中“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参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2016楼梯栏杆应采取不易攀登的构造,栏杆不应有任何可蹬踏的横向杆件及装饰物。同时楼梯扶手采用不易滑溜的凹凸构造。各位大侠还有何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