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躁动的青春 于 2017-9-29 10:29 编辑 一、说明模板拆除显示的是一个过程,现浇结构偏差显示的是一个结果。《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第三条:删除了模板拆除的验收规定;根据此项验收规范条文,国标资料中模板拆除检验批取消,但是检验批虽不用做,模板拆除过程施工还应满足[GB50666-20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的相关规定。
一、说明
模板拆除显示的是一个过程,现浇结构偏差显示的是一个结果。《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第三条:删除了模板拆除的验收规定;根据此项验收规范条文,国标资料中模板拆除检验批取消,但是检验批虽不用做,模板拆除过程施工还应满足[GB50666-20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的相关规定。
二、施工现场图片
三、验收规 范 【规范名称及编号】《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条文摘录】 8现浇结构分项工程
8.1-般规定
8.1.1现浇结构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现浇结构质量验收应在拆模后、混凝土表面未作修整和装饰前进行,并应作出记录;
2已经隐蔽的不可直接观察和量测的内容,可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返工的结构构件或部位应有实施前后的文字及图像记录。
8.1.2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缺陷应由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根据其对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影响的严重程度按表8.1.2
表8.1.2现浇结构外观质量缺陷
8.1.3装配式结构现浇部分的外观质量、位置偏差、尺寸偏差验收应符合本章要求。
8.2外观质量
主控项目
8.2.1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裂缝或连接部位的严重缺陷及其他影响结构安全的严重缺陷,技术处理方案尚应经设计单位认可。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验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处理记录。
一般项目
8.2.2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一般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一般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验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处理记录。
8.3位置和尺寸偏差
主控项目
8.3.1现浇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混凝土设备基础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或设备安装的尺寸偏差。 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或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设计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验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量测,检查处理记录。
一般项目
8.3.2现浇结构的位置和尺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3.2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应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应少于3面;对电梯井,应全数检查。
表8.3.2现浇结构位置和尺寸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注:1检查柱轴线、中心线位置时,沿纵、横两个方向测量,并取其中偏差的较大值:
2 H为全高,单位为mm。
8.3.3现浇设备基础的位置和尺寸应符合设计和设备安装的要求。其位置和尺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3.3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注二:1检查坐标、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测量,并取其中偏差的较大值。
2 h为预埋地脚螺栓孔孔深,单位为mm。
四、检验批选用
- 相关规范下载:
[GB50666-20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准:
五、检验批及混凝土施工记录实例
原始记录:
检验批:
注:1.原始记录中验收项目根据相关验收规范填写,如果设计要求高于验收规范,按照设计要求填写,如果设计有要求,验收规范无对应的要求,按照设计要求填写;2.原始记录中验收部位结合图纸根据实际情况填写;3.原始记录中验收情况记录需要用文字描述的根据相关验收规范条文把不是肯定句的改为肯定句填写。如验收规范没有具体的要求,例如:只说明要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那么我们就需要找到这边相关标准,然后根据相关标准填写验收情况记录。验收记录中抽查项目是数值的,软件点击原始记录得到规范范围的一个偏差值,仅供参考。工程实际中填写原始记录数值应是施工现场实际得到的实测值。(GB50300-2013第3.0.9条检验批抽样样本应随机抽取,满足分布均匀、具有代表性的要求,抽样数量应符合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需收集资料:拆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