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河南省漯河市人民政府签订《关于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协议仅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和基础性文件,具体合作方式、合作项目另行商议和约定。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签订对本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河南省漯河市人民政府签订《关于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协议仅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和基础性文件,具体合作方式、合作项目另行商议和约定。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签订对本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一、战略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近日,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乙方”)与河南省漯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关于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河南省漯河市人民政府为加快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进程,促进漯河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漯河市人民政府和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友好协商,特签署本框架协议。具体如下:
1、甲方设立由市政府领导牵头的领导组织,负责产业的发展,项目的推进。
2、甲方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产业培育基地,保障装配式建筑试点项目有效供给,到2018年,形成满足本地市场,覆盖周边地区的产业链条。
3、甲方自2017年起,全市范围内政府和国有投资的工程项目应用装配式技术建设,保障性住房项目优先采用装配式建造,支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城区连片发展装配式建筑,鼓励新建商品房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
4、甲方优先保障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园区)和项目建设用地。
5、甲方对预制率、装配率达到50%及以上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在施工当地只有3家以下(含3家)装配式建筑生产施工企业和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基地的,设计施工招标时允许采取邀请招标方式。
6、财政支持:积极拓展专项资金引导支持范围,整合节能减排、产业发展、墙改基金等相关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绿色低碳装配式建筑发展,对总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以上装配式建筑项目,给予每平方米100元奖补,3万平方米以上给予每平方米奖补200元。
7、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对建设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园区)、项目及从事技术研发等工作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8、税费优惠:对装配式建筑发展模式产业链的相关企业,符合条件的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9、评优评奖优先:对装配式建筑项目,优先推荐省级以上各类优质工程奖,优先评定各类市场优质工程奖。
10、乙方优先把先进设备、先进技术投入到漯河基地。
11、乙方原则上在漯河基地周边150公里范围内不再摆放同类型项目,并优先将配套性产业入驻漯河基地。
12、乙方需满足装配式建筑项目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需要,对承建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依法承担责任,并配合工程监理、质量监督延伸到生产车间,加强预制构件检测和工程质量控制。
13、乙方须提高装配式建筑研发、设计、生产、施工的技术水平,逐步降低装配式建筑工程造价。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将有利于落户于漯河市临颍县的合资公司“河南天成鸿路绿色建筑产业有限公司”工作的开展,对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在漯河及河南地区推广和发展产生有利影响,对未来业绩产生比较积极的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具体项目合作事宜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程序,另行商议和约定。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对2017年度的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公司将根据具体合作项目的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