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防火规范主要条文区别及问题汇总1
蒙拉丽莎的眼泪
2017年05月02日 10:3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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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防火规范主要条文区别及问题汇总注:对规范要学会相关条文、标准相互串联起来理解,融会贯通,特别要看看规范的条文解释、再看看条文图示,虽然条文解释和图示仅为一家之言,不作为操作之依据,但它们能帮助我们理解规范。理解规范既要掌握规范的原意,还要知道其反面之意及其延伸的和未尽之意,更要熟练、灵活、运用规范,不死板执行规范条文,否则就变成不熟练理解规范的图审人员了。一、住宅建筑计算总高度有变,建筑自然层数概念有变化:

新旧防火规范主要条文区别及问题汇总 注:对规范要学会相关条文、标准相互串联起来理解,融会贯通,特别要看看规范的条文解释、再看看条文图示,虽然条文解释和图示仅为一家之言,不作为操作之依据,但它们能帮助我们理解规范。理解规范既要掌握规范的原意,还要知道其反面之意及其延伸的和未尽之意,更要熟练、灵活、运用规范,不死板执行规范条文,否则就变成不熟练理解规范的图审人员了。 一、 住宅建筑计算总高度有变,建筑自然层数概念有变化:
1、 住宅建筑计算总高度的方法,详见附录 A A.0.1 条,第 6 款。
2、 建筑总层数的变化,详见附录 A A.0.2 条。
二、 组合建造的问题:
除该建筑功能所必需的附属库房外(如:商店、展览、宾馆、办公楼所需的自用物品暂存库房、商品临时周转库房、档案室、资料室、清洁间、杂物间等),民用建筑和厂房、库房不得合建;反之厂房、库房内也不得设置民用功能的场所(为生产管理直接服务管理室除外)。详见第 5.4.2 条及其条文解释。
三、 托幼、老年建筑平面布置:
托儿所、幼儿园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建筑中的老年活动场所,不得设在半地下或地下室内;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得超过三层,设计时详见第 5.4.4 条。
四、 关于住宅建筑底部设置商业网点的要求:
1、 注意商业网点每个分隔单元 ( 面积不得超过 300 ) 的分隔墙不得开设门窗洞口连通(包括 2 个分隔单元共用一部疏散楼梯)。
2 、注意充分理解第 5.4.10 条、第 5.4.11 条及其条文解释,住宅与其非住宅合建时的设计。
3 、商业网点每层面积大于 200 ㎡时,是否设 2 个疏散出口,规范条文与图示有矛盾,但图示条文与公共建筑设置一部疏散楼梯条件的第 5.5.8 条相对应,设计时 应以最终发行的版本为准。以上均详见第 5.4.11 条。
4 、商业网点图示中疏散楼梯采用敞开楼梯,值得商榷,但在设计时可以参照第 5.4.10 条、第 3 款要求执行。
五、 柴油发电机房的储油间的储油量更加明确:由原 8h 需要量改为不得大于 1m 3,详见第 5.4.13 条。
六、 地下设备用房的防火分区面积可以扩大至 1000 ㎡,普通地下室防火分区面积不变( 500 ㎡),详见第 5.3.1 条。 但设置几部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的问题与面积 (小于 500 ㎡、小于 200 ㎡、小于 50 ㎡)、经常停留人数 ( 小于 30 人、小于 15 ) 、埋置深度(不大于 10m )有关,详细设计时详见第 5.5.5 条有关条款。
七、 建筑设置一个安全出口的条件有变化:
设置一部疏散楼梯时,其每层面积减小为 200 ( 首层面积值得商榷 ) ,使用人数减小至 50 人。注意疏散出口包括疏散门和安全出口,操作时详见第 5.5.8 条及条文解释。
八、 关于相邻防火分区相互借用疏散出口的问题: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公共建筑直通室外有困难时,方可借用相邻防火分区作为第二疏散出口,借用时应控制其分区面积和疏散宽度,借用的疏散宽度不得大于该分区计算总宽度的 30% ,详见第 5.5.9 条。
九、 楼梯间的形式(一):
1、 与敞开外廊直接相连的楼梯间算作封闭楼梯间形式。详见第 5.5.13 条。
2、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建筑、商店、医疗建筑、旅馆、老年人建筑、图书馆、展览建筑、会议中心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不再计较多少层,均应设置封闭楼梯间(应含首层扩大封闭楼梯间),详见第 5.5.13 条,第 1 3 款。
3 、应注意独立建造的单多层剧场、电影院、礼堂、体育馆,虽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因使用人员对内部环境不熟悉,为便于快速疏散,可以不设封闭楼梯间,但是当与其它功能组合在一栋建筑内时,楼梯间形式应按其中要求最高者确定。详见第 5.5.13 条,第 70 页条文解释。
十、 楼梯间的形式(二):
1、 住宅建筑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应用范围扩大了 --- 高度大于 21m ,小于 33m 时,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包括高度小于 21m 楼梯电梯相邻布置的情况(当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时,可采用敞开楼梯间)。无论是否为单元式、通廊式,高度大于 33m 时,均应采用防烟楼梯间,详见第 5.5.26 条、第 5.5.27 条、第 5.5.28 条。
2、 规范少了塔式住宅的概念,这样对设计带来很多不便,特别是建筑高度小于 54m 的塔式住宅是设一部楼梯还是二部,第 5.5.25 条,第 2 款与第 5.5.26 条不一致。
3、 注意公共建筑与住宅建筑剪刀楼梯间设置前提条件及其疏散距离、前室等相关规定的区别,详见第 5.5.10 条和第 5.5.28 条。
十一、 特别注意住宅建筑设置几个安全出口或几部疏散楼梯的问题:
住宅建筑总高大于 27m ,小于 54m 时,每个单元上至屋面的楼梯不能连通时,应设置 2 个安全出口,详见第 5.2.26 条。实际操作时,两个单元屋面可以(仅可以)错层高差为一层时,可以设置屋面楼梯将 2 个单元连通即可解决规范要求。
十二、 关于有关疏散门和疏散距离的问题:
1、 对于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含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医疗、教学建筑)的面积控制、疏散门的数量、疏散距离有较为详细的规定,操作时要认真细致理解第 5.5.15 条及其条文解释(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设一个疏散门时按规范条文执行),括号内的建筑可以布置在走道两侧或尽端,但要控制面积、疏散距离和不少于 2 个疏散门等。
2 、对于设置 2 个及以上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大空间(如: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的室内小房间疏散距离、大空间室外走道疏散长度等均有定性、定量的规定,且比老规范更加详细,详见第 5.5.17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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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拉丽莎的眼泪
2017年05月02日 10:38:16
2楼

十三、关于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疏散走道、疏散门(安全出口及首层疏散门)、疏散楼梯宽度的有关条文:
1、商店建筑疏散宽度计算取消了面积折减系数,仅人员密度系数减小了,详见第5.5.21条。
2、其余公共建筑疏散宽度计算及设计详见第5.5.18条、第5.5.20条有关规定。
3、住宅建筑的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首层疏散外门净宽宽度的要求---不小于1.1m、1.0m(高度小于18m时),详见第5.5.30条。
十四、有关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前室或合用前室的注意事项:
1、住宅建筑的防烟楼梯间前室面积不得小于4.5㎡,公共建筑不得小于6㎡。住宅建筑的普通防烟楼梯间合用前室面积不得小于6㎡,公建的合用前室面积不得小于10㎡,详见第6.4.3条,第3款。
2、注意:住宅建筑的剪刀楼梯间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时,其面积增大了,不得小于12㎡,合用前室短边长度不得小于2.4m,详见第5.5.28条,第4款。
3、住宅建筑的剪刀楼梯间前室宜分别设置,详见第5.5.28条,第4款。公建的剪刀楼梯间前室应分别设置,详见第5.5.10条,第3款。
4、公建、住宅剪刀楼梯间设置有特殊要求---疏散门或户门至疏散楼梯入口或防烟楼梯前室、合用前室入口距离不大于10m,方可设置剪刀楼梯间,详见第5.5.10条和第5.5.28条。特别注意住宅建筑采用剪刀楼梯间,公共区域无可燃物且首层户门均不直接开向前室时,首层可以共用对外出口(地上或地下均可以共用),有条件时尽量分设对外出口,详见第5.5.28条及条文解释(第79页)。
5、注意消防电梯前室面积均不再区分住宅和公建,其前室面积均不小于6㎡,详见7.3.5条;消防电梯应层层设站停靠,包括建筑下部设地下层时,也应通至地下层,详见第7.3.8条。
6、前室或合用前室开设除疏散门、送风口和外窗外的其它洞口的问题:
(1)住宅建筑的前室或合用前室可以设管井、电井门和户门,但每层开向同一前室或合用前室的户门不得多于3樘,详见第5.5.27条,第3款、第6.4.3条,第5款、第7.3.5条,第3款,《住宅建筑规范》第9.4.3条,第4款。
(2)其它建筑类别的门窗洞口(包括楼梯间内隔墙)均不得开设在前室或合用前室内(疏散门、送风口和外窗除外),详见第6.4.2条,第2款、第6.4.3条,第5款、第7.3.5条,第3款。
十五、设计中若遇见商业步行街、特大型地下商业时,现行防火规范有较为详细的消防理念设计、疏散设计、防火构造设计、避难设计和消防设施设计,旧规范仅有概念设计。详见第5.3.5条、第5.3.6条及其相关条文。
十六、避难层(间)、避难房间设置的新规定:
1、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公建和住宅建筑(旧规范未考虑住宅)均应设置避难层(间),详见第5.5.23条和第5.5.31条。
2、高层病房楼的二层及以上每个楼层和洁净手术部必须设置避难间,要求及设计详见第5.5.24条及条文图示。
3、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每户均应设置一个避难房间,其设置位置及构造要求详见第5.5.32条。
十七、建筑构造的变化及新增条款(一):
1、承载防火墙的框架梁,其耐火极限增大,不应低于所承载防火墙的耐火极限,详见第6.1.1条(结构专业)。
2、防火分隔取消了建筑的门厅及其与之连通的走道、房间的防火分隔措施,但增加了附设在住宅建筑内的机动车库的防火分隔措施,详见第6.2.3条。
3、新增户外电致发光广告牌不得直接安装在有可燃、难燃材料的墙体上(应设置支架与上述墙体分离),详见第6.2.10条。
十八、建筑构造的变化及新增条款(二):
1、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的外窗与两侧其它房间的门、窗、洞口最近距离不得小于1m,详见第6.4.1条。
2、建筑物上下层的窗槛墙有重大变化---窗槛墙高度不得小于1.2m或设挑出宽度不小于1m的防火挑檐,设有自动喷淋时,窗槛墙高度不得小于0.8m,详见第6.2.5条。
3、住宅建筑高度小于54m时,设置一部疏散楼梯时,其防火构造降低了---户与户窗间墙宽度减小为不小于1m(不足时设突出外墙不小于0.6m的隔板)、窗槛墙高度未变(不小于1.2m)、户门变为乙级防火门,详见第5.5.26条和第6.2.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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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拉丽莎的眼泪
2017年05月02日 10:39:17
3楼

十九、建筑构造的变化及新增条款(三):
1、注意开向疏散楼梯间的门,当完全开启时,不应减小楼梯平台的有效宽度的图示有变化,与全国民用建筑设计技术措施(2009版)第8.2.7条图示不一致,详见第6.4.11条,第3款图示。
2、设置防火卷帘门的宽度有定量标准---中庭宽度不限制,防火分隔部位宽度不大于30m时,防火卷帘门的宽度不得超过10m;防火分隔部位宽度大于30m时,防火卷帘门的宽度不得大于该部位宽度的1/3,且不应大于20m,详见第6.5.3条,第1款。
二十、建筑构造新增加了节能保温防火设计篇章:
其主要规定仍然执行公通字【2009】46号文。特别应注意以下条款---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外墙有空腔且高度大于24m的建筑、防火隔离带等外墙内或外保温材料均应采用A级材料,详见第6.7.2条、第6.7.4条、第6.7.6条和第6.7.7条。
二十一、灭火救援设施增加如下内容:
1、增加了住宅建筑(多层或高层)、山坡、河边临空高层民用建筑(不包括工业建筑)设置消防车道有困难时,可以仅沿建筑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但此长边应为消防车登高操作面,详见第7.1.2条。
2、规范增加了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及其详细设置要求;消防总图设计时,详见第7.2.1条、第7.2.2条和第7.2.3条的有关规定。
3、增加了消防救援窗口的规定和措施---厂房、仓库、公建的外墙每层、每个防火分区均应设置不少于2个救援窗口,其窗口间距不宜大于20m,救援窗口不应小于1m(净宽)X0.8m(净高),下沿距室内楼地面不宜大于1.2m。立面图中应设计救援窗口及相关控制尺寸和标志,详见第7.2.4条和第7.2.5条。
4、相邻建筑若仅通过连廊、天桥或底部建筑物连接,其相邻建筑不应看作一栋建筑(或一组建筑),其相邻建筑防火间距不得减小,详见第5.2.2条,第6款。
二十二、超高层建筑设置直升机停机坪的标准降低了,标准层面积由原1000㎡下降为2000㎡,详见第7.4.1条。
二十三、消防设施的设置变化内容(水电专业一):
1、建筑外部设置水泵接合器的范围---特别是住宅建筑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建筑高度在21m-27m范围内、且楼梯间不靠外墙时,首层应设水泵接合器与干式消防竖管连接,详见第8.1.3条、第8.2.1条及其条文解释。
2、消防水泵房及消防水池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其房间出口至室外地面也不得超过10m(旧规范未作限制),详见第8.1.6条。
3、大型(10-12班)、中型(6-9班)托儿所、幼儿园,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老年人建筑,总面积大于500㎡的半地下或地下商店等等,均应设置自动喷淋系统,详见第8.3.4条,且均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老年人建筑不计面积大小),详见第8.4.1条。以上条文涉及是否设置消防水池、消防泵房、柴油发电机房和消防控制室的问题。
二十四、消防设施的设置变化内容(水电专业二):
1、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要求(详见第8.4.2条):(1)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全部位均应设置。
(2)高度大于54m,小于100m的住宅建筑,公共部位应设置,套内宜设置火灾探测器。
(3)高度小于54m的住宅建筑,公共部位宜设置。当设置有联动控制的消防设施时,其公共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考虑是否设置消防控制室的问题---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需要联动控制的消防设备的建筑(群),应设消防控制室,详见第8.1.7条。
3、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门口均需设挡水设施(旧规范无此项要求),建议门槛高度0.15-0.20m,详见第8.1.8条。
二十五、消防设施的设置变化内容(防排烟设备专业):
1、规范的延伸意思---公建高度小于50m,厂房、仓库,住宅建筑高度小于100m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仍可采用自然排烟方式的防烟系统。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建、高度超过100m的住宅建筑,其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应采用机械防烟系统,详见第8.5.1条及其条文解释。
2、注意取消旧规范中疏散走道长度20m与自然排烟口30m相矛盾的条款;疏散走道长度控制在20m内,可以不考虑排烟措施,长度大于20m时应设自然或机械排烟措施(规范未定性长度大于多少),详见第8.5.3条及其条文解释。
3、取消了高层建筑防火旧规范中,有直接自然通风长度大于60m的内走道,应设机械排烟的规定。
吴宏 2017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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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gpxh
2017年05月03日 09:29:36
4楼
夯土墙的建筑,冬暖夏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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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yuanshuai
2017年05月03日 11:47:13
5楼
谢谢整理分享,楼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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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拉丽莎的眼泪
2017年05月03日 17:48:41
6楼
sunyuanshuai 发表于 2017-5-3 11:47 谢谢整理分享,楼主辛苦了:lovel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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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拉丽莎的眼泪
2017年05月03日 17:49:08
7楼
apgpxh 发表于 2017-5-3 09:29 夯土墙的建筑,冬暖夏凉:lovel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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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zw6789
2017年05月04日 09:34:42
8楼
谢谢整理分享,楼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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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ystaljiang111
2017年05月04日 10:37:39
9楼
楼主总结的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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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qqvu4v
2017年05月04日 10:41:10
10楼
夯土墙的建筑,冬暖夏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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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龙无敌
2017年05月06日 23:39:51
11楼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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