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名胜区是指“具有观赏、文化或者科学价值,自然景观、人文观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可供人们游览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区域”。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要求,风景名胜资源的规划管理是 城镇规划工作的重要内容。 风景名胜资源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壮丽河山的缩影,对丰富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巨大的综合效益。 风景名胜区规划是关于切实保护、合理开发和科学管理风景名胜资源的综合布置,经过批准的规划是风景名胜区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的依据。
风景名胜区是指“具有观赏、文化或者科学价值,自然景观、人文观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可供人们游览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区域”。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要求,风景名胜资源的规划管理是
城镇规划工作的重要内容。
风景名胜资源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壮丽河山的缩影,对丰富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巨大的综合效益。
风景名胜区规划是关于切实保护、合理开发和科学管理风景名胜资源的综合布置,经过批准的规划是风景名胜区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的依据。
通过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管理,合理安排各项建设,限制滥建商业、游、索道等人工设施,杜绝房地产开发等不良建设,避免开山采石、滥伐林木、劈山造田和挖矿等对风景名胜资源的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