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一配电室,没有气体灭火系统,我们向甲方提出需做气体灭火才能满足消防验收,但甲方需要我们施工单位提交相关设计依据才会去做设计变更(甲方想省钱一直不问设计院),自己查了下没找到,请问各位大神有什么依据没有!求帮忙
现有一配电室,没有气体灭火系统,我们向甲方提出需做气体灭火才能满足消防验收,但甲方需要我们施工单位提交相关设计依据才会去做设计变更(甲方想省钱一直不问设计院),自己查了下没找到,请问各位大神有什么依据没有!求帮忙
城市猎鹰:依据国家标准《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现批准《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4年11月1日起施行.《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4.10.6 配变电所中消防设施的设置:一类建筑的配变电所宜火灾自动报警及固定式灭火装置;二类建筑的配变电所可设火灾自动报警及手提式灭火装置.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