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型居住小区配套的办公楼、综合楼等的计算疑问
sunny8888888
2017年02月23日 16:34:47
只看楼主

关于大型居住小区配套的公共建筑办公楼、综合楼等建筑的计算疑问: 随着我国生活水平的提高,出现一些越来越大型的居住小区,小区里面有各种各样类型及不同用水性质的建筑物,比如住宅、商铺、市场、酒店、办公楼及综合楼等。 而对于这些建筑的涉及用水流量计算,有的有很明确的规定,但是有的很模糊不清。 下面我将提出4点疑问: 1、假设某小区室外供水干管某管段前端的供水对象有住宅、商铺、市场、酒店、办公楼及综合楼等,现在对此管段进行管道水力计算。

关于大型居住小区配套的公共建筑办公楼、综合楼等建筑的计算疑问:

随着我国生活水平的提高,出现一些越来越大型的居住小区,小区里面有各种各样类型及不同用水性质的建筑物,比如住宅、商铺、市场、酒店、办公楼及综合楼等。

而对于这些建筑的涉及用水流量计算,有的有很明确的规定,但是有的很模糊不清。

下面我将提出4点疑问:
1、假设某小区室外供水干管某管段前端的供水对象有住宅、商铺、市场、酒店、办公楼及综合楼等,现在对此管段进行管道水力计算。按照规范第3.6.1、3.6.3、3.6.4、3.6.5条及其解释条文,叠加在此管段的住宅、商铺及市场的设计用水流量有很明确的计算方式;但是对于叠加在此管段的酒店、办公楼及综合楼等建筑的用水流量的计算方式就不明确,是按照这些建筑的设计秒流量计算该用水流量呢,还是按最高日最大时平均秒流量来计算呢?规范没有很明确的规定。


2、关于综合楼建筑引入管道的设计秒流量计算;根据规范第3.6.5条下面注解第4点:综合楼建筑的a值应按加权平均法计算,但是又没有给出具体的计算方法,加权数应该去哪个数值呢?按照规范第3.6..4.4条及其解释条文:本公式只适用于各支管的最大用水时发生在同一时段的给水管道。而对最大用水时不发生在同一时段的给水管道,应将设计秒流量小的支管的平均用水时平均秒流量与设计秒流量大的支管的设计秒流量叠加成干管的设计秒流量。第3.6.1条的居住小区室外给水管道设计流量就是此原则。按照这个逻辑关系,综合楼是否可以采用这个方法计算管段的设计秒流量?


3、对于内部有健身房、公共浴室及职工食堂的高档办公楼,其管段设计秒流量应该怎么计算呢。因为按照规范3.6.5条,办公楼的生活给水设计秒流量计算公式为:q=0.2aSQR(Ng);而公共浴室、职工食堂的生活给水设计秒流量的计算公式为:q=求和q0n0b。是不是按照这两个计算公式将结果计算出来后,将计算结果简单算术叠加就是办公楼引入管道的设计秒流量?


4、按照规范3.6.1.1条,居住小区内配套的文体、餐饮娱乐、商铺及市场等设施应按本规范第3.6.5条、3.6.6条的规定计算节点流量。但是在实践中往往会遇到建筑图纸上面的商铺、市场根本没有布置卫生器具,那应该怎么样计算商铺、市场的用水流量。
xiaoge1208
2017年02月28日 16:07:13
23楼
为了保险起见,流量叠加来算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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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ny8888888
2017年02月28日 17:11:27
24楼
xiaoge1208 发表于 2017-2-28 16:07 为了保险起见,流量叠加来算总量请问应该按什么流量叠加?但是有时为了稳妥起见的计算不一定合乎规范。因为规范既要讲究计算准确,又要经济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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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ge1208
2017年02月28日 17:32:53
25楼
根据建水规范,进行叠加啊,当住宅的人数小于规范规定的人数时,住宅及小区内配套对的文体、餐饮娱乐、商铺及市场按照设计秒流量进行叠加,当住宅的人数大于规范规定的人数时,住宅及小区内配套对的文体、餐饮娱乐、商铺及市场按照最大时流量进行叠加,办公、酒店和商业综合体市政供水部分按照设计秒流量进行叠加,加压部分按照最大时用水量进行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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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ny8888888
2017年02月28日 20:02:04
26楼
xiaoge1208 发表于 2017-2-28 17:32 根据建水规范,进行叠加啊,当住宅的人数小于规范规定的人数时,住宅及小区内配套对的文体、餐饮娱乐、商铺 …呵呵。。。多谢,你说的是比较完善了,我部分同意你的看法。但是细想下去我觉得还是有点问题,你仔细研究下3.6.4.4条规范及其解释条文:对于最大用水时不发生在同一时段的给水管道,应将设计秒流量小的支管的平均用水时平均秒流量叠加设计秒流量大的支管的设计秒流量。第3.6.1条的居住小区的室外给水管道设计秒流量就是采用此原则。按此解释条文,办公楼的最大用水时段与用水大户住宅肯定是错开的,如果按你所说的方法计算,势必与此解释条文有冲突。商业综合楼又要细分,有些综合楼是有公寓房的,有的是没有的。有公寓房的综合楼的用水高峰是与住宅建筑相一致的,而综合楼里面公寓房应该是用水大户,其决定作用,那么其接入室外给水前端的官网的流量是可以这样算进去。那没有公寓房或者住宅的商业综合楼呢?因为其与住宅的用水高峰时段不一致,计算应该会不一样吧。要不就会与3.6.4.4条规范的解释条文有冲突。至于酒店,因为酒店的用水高峰基本与用水大户住宅一致,所以按你所说的计算方法我是同意的,但是里面也要细分成两种情况,与3.6.1条相一致。 但是如果按我上所说计算,有些又会与规范3.6.1A条有冲突,所以我觉得规范本身有些解释条文存在冲突及不完整,导致有时计算流量时会存在一些矛盾。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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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城师12710
2017年02月28日 20:09:11
27楼
不错,就是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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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ge1208
2017年03月01日 10:57:41
28楼
sunny8888888 发表于 2017-2-28 20:02 呵呵。。。多谢,你说的是比较完善了,我部分同意你的看法。但是细想下去我觉得还是有点问题,你仔细研究 …恩你考虑的很周到,但是为了自保或者说为了安全起见,按流量最大的叠加方法应该是不会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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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wold
2017年03月01日 13:22:01
29楼
同问,等大神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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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yi19892009
2017年03月01日 14:04:39
30楼
楼主看下3.3.3 不同使用性质或计费的给水系统,应在引入管后分成各自独立的给水管网。
按此说法:小区及配套、酒店、酒店公寓、办公等应在引入管后各自独立,不存在流量叠加的问题。争议地方应该转到市政引入管管径及流量确定上,混淆了规范意图。请再理解理解一下

plus:2.1术语:2.1.8 引入管 service pipe

将室外给水管引入建筑物或由市政管道引入至小区给水管网的管段。

我说楼主要上天不是说我没见过你这种大项目,只是你的问题纯属杞人忧天。没看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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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ny8888888
2017年03月01日 15:11:19
31楼
yangyi19892009 发表于 2017-3-1 14:04 楼主看下3.3.3 不同使用性质或计费的给水系统,应在引入管后分成各自独立的给水管网。按此说法:小区及配 …不好意思,你说的东西跳跃性太大,不是很理解。麻烦能说详细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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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飞鸟
2017年03月03日 14:38:13
32楼
个人观点,要分析用水高峰时间是否重叠。比如住宅和酒店用水时间高峰期是一致的,这时候是需要把住宅和酒店的最高时流量或秒流量叠加。如果用水高峰期是错开的,比如住宅和办公,就可以大的最高时流量+另外一个的平均时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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