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10第12.1.1 高层建筑宜设地下室。高层建筑对水平荷载有更大的敏感性,相较于一般多层建筑高层建筑需要更好的嵌固性能,其受力性、稳定性、功能性,都要求高层建筑的基础部分应有较大的埋置深度,结合这一部分埋置深度做成地下室更符合经济性能的要求。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 5.1.2 在满足地基稳定和变形要求的前提下,当上层地基的承载力大于下层土时,宜利用上层土作持力层。除岩石地基外,基础埋深不宜小于0.5m。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10第12.1.1 高层建筑宜设地下室。高层建筑对水平荷载有更大的敏感性,相较于一般多层建筑高层建筑需要更好的嵌固性能,其受力性、稳定性、功能性,都要求高层建筑的基础部分应有较大的埋置深度,结合这一部分埋置深度做成地下室更符合经济性能的要求。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
5.1.2 在满足地基稳定和变形要求的前提下,当上层地基的承载力大于下层土时,宜利用上层土作持力层。除岩石地基外,基础埋深不宜小于0.5m。
5.1.3 高层建筑基础的埋置深度应满足地基承载力、变形和稳定性要求。位于岩石地基上的高层建筑,其基础埋深应满足抗滑稳定性要求。
5.1.3 高层建筑基础的埋置深度应满足地基承载力、变形和稳定性要求。位于岩石地基上的高层建筑,其基础埋深应满足抗滑稳定性要求。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10:
12.1.8 基础应有一定的埋置深度。在确定埋置深度时,应综合考虑建筑物的高度、体型、地基土质、抗震设防烈度等因素。基础埋置深度可从室外地坪算至基础底面,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天然地基或复合地基,可取房屋高度的1/15;
2 桩基础,不计桩长,可取房屋高度的1/18。
当建筑物采用岩石地基或采取有效措施时,在满足地基承载力、稳定性要求及本规程第12.1.7条规定的前提下,基础埋深可比本条第1、2两款的规定适当放松。
当地基可能产生滑移时,应采取有效的抗滑移措施。
1 天然地基或复合地基,可取房屋高度的1/15;
2 桩基础,不计桩长,可取房屋高度的1/18。
当建筑物采用岩石地基或采取有效措施时,在满足地基承载力、稳定性要求及本规程第12.1.7条规定的前提下,基础埋深可比本条第1、2两款的规定适当放松。
当地基可能产生滑移时,应采取有效的抗滑移措施。
规定基础埋深的目的:
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第5.1.3条 高层建筑基础的埋置深度应满足地基承载力、变形和稳定性要求。位于岩石地基上的高层建筑,其基础埋深应满足抗滑稳定性要求。设置地下室可以利用土体的侧压力来防止水平荷载作用下结构的滑移、倾覆,减少结构的整体倾斜;设置地下室挖去了很多土,因而可以降低地基的附加压力,提高地基的承载能力。
2、基础具有一定的埋深后,地下室前后墙体的被动土压力和侧墙的摩擦力对基础的摆动有一定的限制作用,同时可使基础底面的压力趋于平缓。
3、基础有一定的埋置深度対抗震有利,可以减少上部结构的地震反应。震害调查表明,有地下室的高层建筑的破坏比较轻,而且有地下室对提高地基的承载力有利,对结构抗倾覆有利。
4、对多、高层建筑,设置地下室可以降低地基的附加应力,从而减少地基的沉降量。
5、满足人防专业设置人防地下室的要求。
6、现代高层建筑设置地下室也往往是建筑功能所要求的。利用地下室做成车库、储藏及其他功能的用房,可解决城镇化进程中的建设土地紧张状况。
7、对软土地基可以提高建筑物的整体稳定性,软土地基有显著的高压缩性,將这一部分土层挖出,基础落在稳定的持力层上,可以减少建筑物的不均匀沉降,提高整体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