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下午,四川达州宣汉县一栋中部位置发生垮塌,12人被困,4人不幸遇难、2人受伤,1人失联。让人痛心疾首,中国房子"楼倒倒"事故频发,到底谁该为倒塌房屋买单? 按照《建筑法》第八十条规定:“在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受到损害的,有权向责任者要求赔偿。”责任者即开发商,开发商向业主承担赔偿责任之后,可依法向施工单位追偿。
9月21日下午,四川达州宣汉县一栋中部位置发生垮塌,12人被困,4人不幸遇难、2人受伤,1人失联。让人痛心疾首,中国房子"楼倒倒"事故频发,到底谁该为倒塌房屋买单?
按照《建筑法》第八十条规定:“在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受到损害的,有权向责任者要求赔偿。”责任者即开发商,开发商向业主承担赔偿责任之后,可依法向施工单位追偿。
而政府的责任,无疑主要在监管,如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竣工验收等。
政府在房屋监管方面有何难处时,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表示,在人员协调方面比较困难。比如一些住户,认为房屋是私人所有,其对房屋有处理使用权,就会对房屋进行不合理的改造,这个时候就算监管部门出面也很难解决,监管人员只能对其进行教育规劝,很难起到实质性的作用。
实际上,虽然我国初步建立了危房的排查和救助体系,但大量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老旧危楼,仍面临鉴定难、责任主体多变更、加固征拆难,利益平衡难、资金筹集难等问题,存在危楼“危而未拆”的现象。
一边却是频出的房产问题,一边却是如火如荼的房地产开发与建设,数据显示,去年上半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43955亿元,同比名义增长4.6%,东部地区仍是房地产开发投资的热土,占全国总量过半,苏粤浙居前三。
作为预警报告的主要研究者,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唐钧也曾这样表示,目前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还需要增补健全,在管理方面要从“头、中、尾”三个层面制定标准,从制度上根本解决问题。
“目前对建筑领域事故责任的查处仅停留在技术层面,只处罚建设者和‘临时工’层面的责任,有时遇到建筑单位倒闭、破产,可能就不再处理了。”唐钧坦言,要想制度化、系统化地解决居民的住房危机,就要形成“责任倒查、责任联动”的机制,要做到“责任倒查,一查到底,终生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