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建筑遗产修复中的“差异性完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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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05日 01: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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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建筑遗产修复中的“差异性完形”一篇正准备发表的文章先贴上供大家指正论建筑遗产修复中的“差异性完形”——以提图斯凯旋门为例摘要:差异性完形的修复逻辑既在于补遗部分与原件的差异,又在于美学意义上的形式统一。远观能保持建筑的整体统一,近观却能令细心的观察者将修补部分同原作分开。这就是合而不同的原则,即古迹修复中要把握好美学意义上的完整与史迹真实性间的平衡。提图斯凯旋门就是这种修复方式最重要的早期杰作。

论建筑遗产修复中的“差异性完形”
一篇正准备发表的文章先贴上供大家指正

论建筑遗产修复中的“差异性完形”——以提图斯凯旋门为例



摘要:差异性完形的修复逻辑既在于补遗部分与原件的差异,又在于美学意义上的形式统一。远观能保持建筑的整体统一,近观却能令细心的观察者将修补部分同原作分开。这就是合而不同的原则,即古迹修复中要把握好美学意义上的完整与史迹真实性间的平衡。提图斯凯旋门就是这种修复方式最重要的早期杰作。
关键词:建筑遗产保护与修复、差异性完形、提图斯凯旋门

画栋雕梁献帝王,残垣断壁忆辉煌。沧桑碾碎千秋梦,何日轮回到故乡?
世上绝无历经万世而完好如初的建筑遗产。法门寺的宝塔在雷雨中倒塌了,巴米扬大佛在偏见中炸毁了。每个建筑自建设之日起便会因岁月的磨砺,风、霜、雨、雪、雷击、地震等等自然的力量以及人为的破坏,甚至因为小小的白蚁而使看似巍峨永固的建筑残破不堪、坍塌毁圮甚或荡然无存。
人们面对残缺的建筑遗产无非有两种保护方式。一是保持自然的颓毁状态,使之成为名副其实的遗迹,任文人墨客发出“六朝文物草连空,天淡云闲今古同”的感喟。例如,英国在16至17世纪的宗教大动荡中破坏了很多修道院,很大部分后世并未修复,直到18世纪以后将这些凄凄芳草中的遗迹原样保护起来,成就了一种遗产保护的废墟美学观。出于对古迹的尊崇、恢复昔日容光的心理,抑或仅是招揽游客的伎俩,人们似乎更乐意将一些崩塌、残缺的古迹重新叠和、补遗,修复完整,以满足一窥真颜的热望,即古迹修复的重新完形(reintegration)。完形式修复基本可分为两类。一是补遗尽可能与原建筑一致,可称为模仿性完形。另一类则基于补遗必须同原肌体有某种差异,即差异性完形。
模仿性完形力使将古迹复原至“原貌”。但这种修复存在的问题与争议颇多。有些古迹历代不断增减、变化,按那个时期的形式修复就是个问题。而对那些时代久远的残缺古迹我们又如何能知道它们在某个时期的确切形式呢?尽管我们的古典知识似乎已极为完备,但无疑古迹一旦模仿性完形必然伴随着错误,只是错误的多少罢了。尽管勒-杜克(Viollet-le-Duc)是法国著名古典大师,但他对巴黎圣母院的修复还是犯了不少错误。总的来看,模仿性完形或者说风格性修复(restauro stolisco)适用于那些不太重要、美学价值远大于史料价值(例如某些老街)或是那些状态较好、史料详尽的古迹(例如故宫)。相对而言,差异性完形的修复方式更适用于那些残缺较多,历史悠远,史料价值极其重要的古迹。这方面最早的著名实例就是近200年前罗马提图斯凯旋门的修复。

一、 提图斯凯旋门
提图斯凯旋门是罗马现存最著名的三座凯旋门之一(另两座是塞维鲁凯旋门和君士坦丁凯旋门),也是罗马现存最古老的凯旋门,位于罗马市中心古罗马广场东南角的起始点,戏剧性地占据了古罗马圣道(Via Sacra)的最高点。提图斯凯旋门由图密善在公元81-90年为纪念其兄提图斯于公元70年平定耶路撒冷的犹太起义而建。作为早期凯旋门,其形制较简单,高14.4米,宽13.3米,深6米,单拱而有厚实的拱间壁和高昂的顶阁,装饰有混合柱式壁柱。外部为白色大理石,内部为石灰华(travertine)。匀称严整、简练壮美,是最具古典精神的凯旋门之一。拱门内壁两侧的浮雕尤为精彩,构图严谨,层次分明,极具纵深感与运感,是雕塑史上的里程碑式作品。
12世纪时,弗兰吉帕尼(Frangipani)家族为控制罗马,将古罗马广场旁的大斗兽场转变为了一个堡垒,在毗邻的帕拉廷山丘(Palatine)及古罗马广场上修建了许多军事碉楼及军营。提图斯凯旋门两翼也被拆除,在两侧建起了宫邸。人们还在门洞两侧打了很多大洞,放置横梁,在门洞上部修建了一个类似传达室的房间。提图斯凯旋门由此成为了通向弗兰吉帕尼家族城堡的一个城门式入口。凯旋门此后遭到了不断破坏,很多部分佚失殆尽,只剩下了中央拱门,固定大理石外墙的青铜箍也不见了(图1、图2)。

二、 法国人对提图斯凯旋门的兴趣
随着拿破仑对欧洲的短暂统治,1809年罗马被拿破仑定为帝国的第二首都。法国将巨资投入罗马的城市建设及遗产修复。1811年,为“美化”罗马,人们计划大规模挖掘并整合重建古罗马广场,将附近的卡匹托尔山丘(Capitol)同大斗兽场联为一体,形成新的卡匹托尔广场(Garden of the Capitol)。提图斯凯旋门此时已近乎坍塌,且位于新广场的起点,法国人对它的修复极为重视,希望创造一个古迹修复的样板。1812年底,法国内政大臣蒙塔利维(Montalivet)对意大利那种十分小心谨慎的修复方式及其修复效率不满,决定派巴黎建筑委员会的吉索尔(Guy de Gisors,1762-1835)前往罗马“指导”古迹修复。
出于对古迹及其史料价值的极度尊崇,意大利的古迹修复者当时往往认为模仿式完形是作伪式修复。尽管法国人对古迹同样尊崇,但他们的修复理念要灵活的多。吉索尔认为古迹应以“同样的方式”被“完形”,就像16世纪人们对拉奥孔群雕的整合修复,他将伯尼尼对万神庙门廊的重建整合当作应遵循的典范。其修复理念清楚地表述在他于1813年给当时法国驻罗马全权代表达吕(Martial Daru)的信中:我想,与其为之作遮蔽、支撑,将它们用绷带卷起来——如果我能用这样的表述方式——历史性建筑所有的坍塌部分应被重建,至少能给出它们原始形式及比例的确切概念,以石材或砖做这项重建工作,但以我们想要确定的轮廓准确地重建。[注1]吉索尔建议小心拆解提图斯凯旋门的原始构件,再将它们及散落构件原址组装起来,并重建缺失部分,由此形成完整的整体。1813年9月,蒙塔利维责成罗马当局在以后的所有修复中应用吉索尔的建议。罗马后来的许多修复都遵循了这些原则,如对提图斯凯旋门的修复及1823-26年对大斗兽场的第二次重要修复。

三、 提图斯凯旋门的修复
法国人撤离后,罗马的首个主要修复工程就是提图斯凯旋门。其实早在文艺复兴时期包括帕拉迪奥在内的许多人都提出过它的重建方案。法国统治期间,为了实施卡匹托尔广场规划,弗兰吉帕尼家族建在凯旋门东侧并为之提供一些支撑的宫邸(当时已演变为了一个残破的修道院)被拆除了,凯旋门的状况由此变得更为糟糕。1817年,斯特恩(Raffaele Stern,1774-1820)、瓦拉迪埃(Giuseppe Valadier,1762-1839)[注2]和康波雷西(Giuseppe Camporesi,1736-1822)组成了修复委员会,并由斯特恩负责修复。1818年,他任命了一个名为拉瓦基里尼(Giuseppe Ravaglini)的工匠负责实施砖石修复部分。起初的想法是比较单纯的加固式修复,用螺栓将散落构件重新固定归位。但人们发现凯旋门破损严重,轮廓参差不齐,不可能将原构件简单归位,于是决定拆解拱顶,进行必要的加固后再重建起来,实际上采取吉索尔以前的建议:在加固的同时以简化的形式进行补遗(图3):“这将比那些不成形的支撑花费多不了多少,但其结果是将这个人们兴趣所致的纪念性建筑重新竖立起来。即使只是粗略的、整体的,它将依旧能给出尺度和比例的准确概念。”[注3]
到1818年10月,工程进展顺利,此后因斯特恩病重,工程陷于停滞。斯特恩于1820年去世后由瓦拉迪埃接手了修复工程,并在1823年完成修复重建(图4~6)。原始构件被仔细打上戳记后一块块拆解下来,在一个新建的砖制内核上重新组合归位,并用石灰华新建了大量佚失部分。新的石灰华表面比原来的大理石略浅,既与原件不同,又保持了相对协调。新建部分虽复原了大致体量与形式,但省略了复杂的装饰,浅浮雕或柱式上的凹槽,朴素无华,由此区分了新旧关系,不误导观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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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05日 01:05:39
2楼
瓦拉迪埃后来以经济限制为修复中采用石灰华而不是大理石辩护。像先前的一些项目一样,人们对此褒贬不一。维斯康提(Filippo Aurelio Visconti)认为修复极其优雅,而司汤达则认为完整的原始古迹已没有了,现在的只是个复制品。红衣主教孔萨尔维(Consalvi)和帕卡(Pacca)在1822年11月就已对修复的逻辑基础十分质疑。他们惊恐地发现“不是必要的保护,而是拆解后重建,现在这个建筑可被称为庇护凯旋门(Arch of Pius)[注4],而不是提图斯凯旋门了,工程也导致一些原件破裂,损坏了部分浅浮雕。” [注5]费阿虽在正式场合表示并不赞同这种修复,但尽管他每天考察工地,他却并未向上通报。瓦拉迪埃辩称斯特恩所做工作已经太多,他只能继续以前的路线。尽管有种种质疑与责难,但提图斯凯旋门的修复为处理历史性建筑的现代原则奠定了某些基础,直到今天仍常被作为参考的典范。

四、 差异性完形修复的意义与影响
19世纪以前,欧洲对所有种类的文物进行完形修复时,往往以相同的材料及形式尽可能地将修补部分做到与原件一致,力图形成一个看不出有任何修复痕迹的完整古物。且修补部分往往还带有修复者自己的想象。例如,16世纪末封丹纳(Domenico Fontana)用取自其它古迹的大理石修补了马可•奥里利乌斯(Marcus Aurelius)记功柱的底部表面,用新的大理石对其它部分进行了补遗。遗失的浮雕要么以模仿的复制品,要么用取自临近浮雕的复制品代替。整个表面还覆以油漆,以统一形象,消除修复痕迹。正如白田诺西(Baldinucci)在1681年所言,当时的修复同一般的艺术活动没什么差别,修复只简单的意味着重新制作因时间或意外而破裂或缺失的部分。而在18世纪,温克尔曼(Winckelmann,1717-68)提出了新旧区分原则,强调修复不能伪造原件,现代添加不能误导仔细的观察者。他的朋友卡瓦萨皮(Bartolomeo Cavaceppi)在雕塑修复中发展、清晰化了这种原则。
差异性完形的修复理念很快在18世纪末的罗马古迹修复中产生了效果。1790-92年,安蒂诺里(Giovanni Antinori,1734-92)在修复蒙地奇拖利奥(Montecitorio)广场上的方尖碑时就明确将新的添加同原件区分开(图7),而且不像贝尼尼在1650S修复纳沃那广场(Piazza Navona)上的方尖碑时想象性地曲解补遗上面的象形文字(图8),“完全不动象形文字,不能用添加的装饰伪造还未被解读的埃及神秘。” [注6]其修复被认为是首次在古迹中有意识地应用差异性完形的新理念。
而提图斯凯旋门的修复可谓是差异性完形最为典型且杰出的典范。它在某种意义上辨正否定了以前半个多世纪认为古迹完全不能修复、只能加固的矫枉过正式的保护理念。将一个残缺严重的古迹修复到多少能够一窥真颜的完整形式,有利于人们理解并欣赏古迹。它还应用了我国所谓的落架修复方式,为那些损毁严重、不拆解难以修复的古迹扫清了理念上的障碍,今天人们对于必要的落架修复已无异议。它在修复中首次大规模应用了与原件不同的材料及简化的形式,和而不同,既明晰保存了原真性,又复原了“原貌”,不作伪地表明了修复事实,而以往的模仿式修复往往作伪式地混淆了史料。在如今的古迹修复中,我们能清楚地看到这种差异性完形的广泛影响。
1832年卡特勒梅尔•德•昆西(Quatremère de Quincy,1755-1849,类型学的鼻祖)在“词典(Dictionnaire)”中定义“修复”时显然受到了提图斯凯旋门的影响。按其说法,修复首先意味着整修一个历史性建筑的工作,其次是对一个破败的历史建筑的原貌进行图解:“修复应能足够将佚失部分整合为一个整体,(修复部分的)细部可不考虑,如此观者就不会混淆古代部分和仅是为了完成整体形式而进行的修复部分。” [注7]

五、 差异性完形的修复原则
差异性完形的修复逻辑既在于补遗部分与原件的差异,又在于美学形式的完形。首要原则是既突出原作,使修补部分在视觉上退隐于原作之后,又保持修复后形象的相对统一。远观能保持整体统一,近观却能令细心的观察者将修补部分同原作分开。[注8]这就是合而不同的原则,即古迹修复中要把握好美学意义上的完整与史迹真实性间的平衡。
该原则一般只适用于追求形象统一的建筑及绘画类遗产修复(图9),对别的文物修复并不适用。如今的文物修复不管原件的材料与色彩往往统一用白石膏进行补遗(图10),目的在于突出原真的史迹,而非美学上的形式统一。在对诸如石碑、单个的柱式等某些单独的建筑残件进行修复时,差异也许比统一更为重要,这就是我们为什么在某些古罗马遗址上看到一个单独的柱子一半是白色大理石原件,另一半却是色调极深的花岗岩修补部分的原因。而对于体量较大、较完整的古迹就必须考虑修复的美学统一性。相对于提图斯凯旋门,费尔顿(Bernard M. Feilden)认为君士坦丁凯旋门的修复(图11、图12)就不怎么成功:修补的残缺处采用了太浅的材料,修复轮廓也过硬,反而将视线引向残缺处,修补部分在视觉上不是退缩在原件之后,而是更为突出,缺乏艺术协调感及统一性。[注9]
到19世纪末,在英国必须以不同材料进行补遗成为了一种教条,人们常在石制建筑上发现砖制补丁,一些修复后的建筑显得补丁累累,破坏了建筑的统一性及原有特征。在罗马的一些古迹中,以比原材料更深些的砖材进行修补也一度成为机械公式,修补部分实际上比原件显得更为突出,破坏了修复部分必须在视觉上后退消隐的原则(图13)。总之,差异是必要的,但差异过大并不总意味着好。差异性完形既可采用不一致的材料,也可采用一致但有纹理及色调差异的材料。基于差异性原则,如果采用了完全相同的材料,修补部分就必须在形式上同原作有所区别。补遗的形式虽然一般仍是模仿原作,但总要比原作简洁些,例如提图斯凯旋门修补后的壁柱通身简洁、并无原有壁柱上的凹槽(图5)。
模仿性完形与差异性完形其实都有模仿的成分,但模仿性完形以翻版式的重建力图达成混淆新旧的目标,差异性完形则在注重新旧区分的基础上力争保持古迹美学形象上的相对统一。

注释:
【1】 A History of Architectural Conservation, Jukka Jokilehto, Elsevier Butterworth-Heinemann, 1999, P82
【2】 瓦拉迪埃:建筑师,考古学家,一直以来同斯特恩一同工作,参与了当时罗马绝大部分古迹的发掘与修复。
【3】 巴黎建筑委员会,1813年8月14日报告,P13,巴黎国家档案馆
【4】 按西方的习惯,很多大型建筑及纪念性建筑的建设都是献给某个人的,而当时正值庇护七世时期。
【5】 同【注1】,P85
【6】 Arch. Stato,Rome;quoted in D’Onofrio,1967,P289
【7】 同【注1】,P88
【8】 《建筑的生与死——历史性建筑再利用研究》,陆地,东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1月,P36
【9】 Conservation of Historic Buildings,Bernard M. Feilden,Architectural Press,1994,P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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