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一个5层转运站,因为工艺要求,楼梯间在地3层转角。审图意见认为违反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4.4强条的规定。请问工业建筑是否也需要满足该强条的规定?确实违反强条有何不就措施?
设计一个5层转运站,因为工艺要求,楼梯间在地3层转角。审图意见认为违反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4.4强条的规定。
请问工业建筑是否也需要满足该强条的规定?确实违反强条有何不就措施?
2楼
这条是强条,即使是工业建筑,也还是遵守的好;
这个的前面一条6.3.3条就包含厂房、仓库的内容;所以本条也应该适用于工业建筑
找工艺专业协商?把建筑扩大?再加一层?等等,估计要大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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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谢谢您的建议
根据《建筑消防设计常见疑难问题解析(深圳)》解析如下:
《建规》和《高规》均规定“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但在同一楼梯间内改变是否可行?【解析】只要上、下两个楼梯在同一个楼梯间的前后或左右空间连续,且无妨碍视线的障碍物,则这种位置改变是允许的。
这个文件是网上找到的,消防局的意见是需要找专家回函后才能通过审查。
另外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13J811-1改(2015年修改版)的6.4.4图示1,【解析】也说的过去,但说服不了消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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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affcong 发表于 2016-4-8 14:03 谢谢您的建议根据《建筑消防设计常见疑难问题解析(深圳)》解析如下:《建规》和《高规》均规定“疏散 …“深圳”的这个是有其当地文件规定的,其强调的“在同一疏散楼梯间…”也是很好理解的。问题是工程所在地有没有这类的文件,否则很难套用其他地方文件规定。最好还是由规范编写组出具解释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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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查了一下,深圳这个文件是新规范出来之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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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楼主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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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首先,防火规范不仅适用于民建也适用于工业建筑,这个在第一页1.0.2条;其次,你这个图我个人认为是可以的,不算位置改变,因为在同一个楼梯间内,规范的规定是“为保证人员疏散畅通、快捷、安全”,我的理解是位置改变会使不熟悉的人难以找到疏散楼梯,在一个楼梯间里面的话不存在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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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啊兰若 发表于 2016-6-5 16:16 首先,防火规范不仅适用于民建也适用于工业建筑,这个在第一页1.0.2条;其次,你这个图我个人认为是可以的, …没有出楼梯间,不算改变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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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这个问题跟图审人员对于规范的理解不同,在山东的话基本没有什么问题,做过两个工程一个是楼梯间在南侧转到北侧的,楼梯在楼梯间内换的位置和你的截图相似,还有个看看截图,图审和消防都通过了。如果实在不行,就让甲方去做工作,再不行那你就只能改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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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好好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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