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幕墙”是2002年国务院第一批取消行政审批的项目。2002年11月1日,国务院以国发[2002]24号文件发布了《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决定》说“经过广泛深入地审核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的项目目录计789项,其中第213项取消的就是“建筑门窗、建筑幕墙生产许可”。 《决定》指出:“国务院决定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以来……,在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认真的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前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决定》指出:“国务院决定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以来……,在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认真的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前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全许办”将建筑幕墙改变行业属性,按“工业产品”实行“生产许可”强制执行。国家质检总局 “全许办”明知国务院取消了建筑幕墙生产许可的行政审批,却在2004年以该办[2004]11号文件将建筑幕墙划为“工业产品”出台《建筑幕墙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
——同年11月11日,“全许办”又以“61号文件”对《实施细则》作出补充规定:“部署全面展开建筑幕墙生产许可证受理和审查工作。”
——2005年11月7日,国家质检总局重新发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赫然将建筑幕墙列入;
——2006年6月16日,“全许办”重新公布《建筑幕墙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从8月20日实施。
经过局、办联袂出台这些文件,就将2002年国务院第一批取消行政审批的建筑幕墙生产许可恢复了。于是“行政处罚单”一张张开出,白花花“银子”一批批进来。
这个问题涉及全国建筑装饰、幕墙行业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企业,所带来的影响几乎波及全国很多地区:
——南昌市技术监督局每年要以“无证生产”为由处罚几十家幕墙企业;装饰施工一级企业美华公司曾被下令处罚80多万元,最后找“关系”斡旋,交2万多元了事;江西建工装潢公司目前正陷于所谓“无幕墙生产许可证”而待罚的麻烦之中。
——武汉市装饰协会向建设部反映幕墙施工企业诉求称:据不完全统计,从2005年5月至2006年7月,湖北有高艺、凌云等7家建筑装饰、幕墙施工企业被迫办了“生产许可证”,每办一个证花费少则十几万,多则二三十万元,最多的花费近50万元;有5家企业的幕墙工程被以“无证生产”为由处以4——6万元不等罚款,外加有些“不好说”的花费难以言表。
——安徽合肥市凌云装饰公司某幕墙工程被处以25.5万元罚款,经媒体报道,使公众误以为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了该写字楼的销售。甲方以此为由暂扣400多万元工程款不付给凌云公司,造成该公司声誉的极大损失和运转的极大困难。
——一位幕墙专家在网上披露,某市某公司被当地质监部门以未办幕墙生产许可证为由,要处以120万元罚款,几经“公关”最后以4万元了结。如此巨大的“自由裁量空间”,让人难以想象。
如果说第一批取消行政审批的项目(含建筑幕墙)是改革的“阶段性成果”,现在“全许办”公然恢复建筑幕墙生产许可的“行政审批”,岂不是改革成果的得而复失?!